翻译资格考试纳入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时间:2003-05-23 00:00:00   来源:开云网页版 51Test.net     [字体: ]
     晶报讯(记者遥云通讯员王卫)根据国家人事部新的暂行规定,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纳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我市人事局日前转发人事部有关通知,就这项考试等级划分等作出明确界定。申报资深翻译的人员须具有一级口译或笔译翻译资格(水平)证书;一级口译、笔译翻译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取得。二级口译、笔译翻译和三级口译、笔译翻译实行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标准的考试办法。申请人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工作,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口译或笔译翻译的考试。

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合格,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实行定期登记制度,每3年登记。有效期满前,持证者应按规定到指定的机构办理再次登记手续。再次登记,还需要提供接受继续教育或业务培训的证明。

经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规定要求的,也可报名参加这项考试并申请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