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申报推荐
1.按照“个人申报、单位推荐、逐级审核、统一上报”的原则,开展申报推荐工作。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标准,择优推荐,控制数量,确保质量,通过综合考核、民主测评等多种方式对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的职业道德、开云kaiyun(中国)术成果、表彰奖励、工作业绩、执业资格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申报推荐人选,并进行公示,无异议的方可逐级推荐上报。禁止推荐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
2.申报人员要真实、规范、全面、及时地提交申报材料,并签署和提交诚信承诺书。所在单位要严格做好审核工作,并出具申报材料真实性保证书。申报材料要逐级审核,确保材料齐全、规范、真实、有效,未经逐级审核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3.申报材料须符合《青海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申报材料清单及要求》(见附件4)的规定。
4.申报材料经各单位、各地区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审核盖章后,由各市州卫生计生委、省属各单位报省医药卫生开云kaiyun(中国)会联合办公室医开云kaiyun(中国)科技评审部,各自治州、海东市卫生计生委请于11月30日前报送材料,西宁市卫生计生委、委属各单位及行业系统医院请于11月25日前报送材料。个人申报、不符合申报条件及逾期申报均不予受理。
时间安排: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