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北京第一批心理咨询师二级综合评审答辩通知

时间:2015-11-18 14:16:00   来源: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     [字体: ]

 2015年11月北京第一批心理咨询师二级综合评审答辩通知

各有关考生:

  我中心定于2015年11月22日组织今年下半年第一批心理咨询师二级综合评审答辩,请您按照附件1的时间安排有序参加答辩。答辩地点安排在北京市商务管理开云kaiyun(中国)校远大校区(北京海淀区远大路29号)。

  注意事项:

  一、答辩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准考证。

  二、请您按照“到场时间”到达答辩现场备考,逾期半小时未到者视为放弃答辩。

  三、本通知中未涉及并且上传论文成功的考生,属于论文成绩不合格,不能参加答辩,该论文成绩将在统一公布成绩时公布。

  四、到达考场后请保持考场安静,不要影响其他考生答辩。答辩完毕后不要在考场周围逗留。

  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

  201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