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国资委,省直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人社厅发[2008]75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9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9]13号)的有关精神,为做好我省的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我省考点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在南昌设置。请各地按照《2009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江西省考区考务工作计划》(附件1),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二、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及资格审查工作按照原人事部《关于调整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21号)和《关于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及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人部发[2005]55号)规定执行(附件2)。
三、考试报名
考试报名分为网上报名注册、现场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四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注册。登陆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查看有关考试文件。进入考生注册页面,填写本人真实情况及拟报考的级别、专业、科目,核对信息无误后,上传考生本人近期(一年以内)电子照片进行网上注册,记下系统自动生成的报名序号(考生报名序号及身份证号将作为考生的登陆标识)。下载打印《报名表》。
(二)现场资格审查。考生携带下载打印的《报名表》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经设区市国资委资格初审合格后,到设区市人事部门进行资格终审并办理确认手续。
省直、中直单位的报考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到各设区市国资委和人事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确认手续。
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须交身份证复印件1张(贴在报名表上),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从事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年限证明及有关证件(均为原件)备审。
(三)网上缴费。资格审查并确认通过的考生,可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未通过确认的考生将无法进入缴费页面。已缴费的考生可使用身份证号及报名序号登录考生信息页面,查看缴费是否成功。未在网上缴费的考生,报名无效。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考生,可按规定时间登陆江西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科目
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共4个科目,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阅卷工作按人考中心函[2009]13号执行。
考生应考时应持有效身份证及准考证,并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在参加《企业管理知识》科目考试时可携带计算器(免套、无声、无储存功能)。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考试信息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不变。
五、有关事项
有关考试大纲、指定用书的征订、发行和培训、注册建档登记等事宜请与省国资委政策法规处联系。
六、考试收费
按照《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1108号)和江西省发改委、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赣发改收费字[2006]80号)规定执行,即60元/科(其中上缴8元/科)。
请各地按本通知精神,认真做好各环节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附件:1、2009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江西省考区考务工作计划
2、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摘录)
江 西 省 人 社 厅
江 西 省 国 资 委
二OO九年三月十日
附件1:
2009年度企业法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江西省考务考区工作计划
5月13日9:00—
5月20日17:00 考生网上报名注册
5月19日-5月21日
(正常上班时间) 考生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确认通过后
至5月23日17:00 考生网上缴费
9月3日前 上报试卷预订
联系考点、安排考场
10月19日9:00—
10月23日17:00 考生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试时间 10月24日 9:00—11:30 综合法律知识
14:00—16:30 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
10月25日 9:00—11:30 企业管理知识
14:00—16:30 企业法律顾问实务
10月29日前 接收考后规则模板完成阅卷
12月5日前 完成阅卷,报成绩信息
12月25日 公布考试成绩
附件2:
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摘录)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参加考试:
1、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大专开云kaiyun(中国)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3年;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大开云kaiyun(中国)专科开云kaiyun(中国)历,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5年;
2、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本科开云kaiyun(中国)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大开云kaiyun(中国)本科开云kaiyun(中国)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3年;
3、 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双开云kaiyun(中国)士开云kaiyun(中国)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2年; 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双开云kaiyun(中国)士开云kaiyun(中国)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2年;
4、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硕士开云kaiyun(中国)位,工作满1年;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硕士开云kaiyun(中国)位,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
5、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博士开云kaiyun(中国)位;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博士开云kaiyun(中国)位,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
6、不具备上述规定开云kaiyun(中国)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初级资格,并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5年。
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符合上述相应报名条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部分科目:
1、通过考试取得律师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三级(中级)以上律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和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2个科目,只参加企业管理知识和企业法律顾问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2、参加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并受聘担任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和企业管理知识2个科目,只参加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和企业法律顾问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3、参加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中级资格,同时通过考试取得律师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三级(中级)以上律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和企业管理知识3个科目,只参加企业法律顾问实务科目的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