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报关员资格考试及资格证书管理办法》(总署令第135号)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湛江海关委托隶属茂名海关于2009年3月18日至2009年9月18日受理、审核报关员资格申请,并办理颁发证书等事宜,对颁发报关员资格证书的条件、程序等按照报关员资格核准海关行政许可的有关要求办理。 特此公告。 附件1 湛江海关行政许可事项公示 行政许可事项名称:报关员资格核准许可内容:准予颁发报关员资格证书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自1987年7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报关员资格考试及资格证书管理办法》(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具有大专及以上开云kaiyun(中国)历;
4.通过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分数线;
5.海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时限:根据海关公布的名单可以申请报关员资格的考生,应当自3月18日起6个月内,向原报名海关申请报关员资格。申请时应提交的文件:
1.《报关员资格证书申请表》;
2.准考证主证;
3.开云kaiyun(中国)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人委托代理人代为提出报关员资格申请的,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程序:
1.申请人向海关递交申请材料;
2.海关受理申请后进行审核;
3.海关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决定;
4.申请人领取报关员资格证书。
办理时限:自海关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海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海关自作出准予颁发报关员资格证书许可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报关员资格证书。
收费标准:不收费未尽事宜,请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办法》。
受理部门:
1.名称:湛江海关企业管理处,地址:广东省湛江市人民大道中54号海关办公大楼西大厅,办公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759-3251031;
2. 名称:茂名海关稽查科,地址:广东省茂名市茂港区进港公路168号茂名海关水东办事处五楼,办公时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00(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668-2622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