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开云kaiyun(中国)校体育专项单独测试的考生资格审查
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及武术武英级(或以上)证书之一的考生,经审查合格可向招生院校申请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体育专项单独测试和文化单独考试。
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所报项目在省统一测试中未涉及的,经审查合格,方可参加招生院校自行组织的体育专项单独测试。
资格审查程序如下:
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内到县招考办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时须提供与有关比赛或运动会相对应的秩序册、成绩册、运动员等级证书、获奖证书、报名确认单等材料的原件及相应的复印件,填写《2016年山东省高水平运动员资格审查表》(见附件3,以下简称《审查表》,可从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下载)。《审查表》须经所在中开云kaiyun(中国)(单位)的责任教师(教练员)签字确认,由中开云kaiyun(中国)(单位)公示至少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分管校长(单位负责人)核查签字并加盖公章,再报至县招考办。
市招生(考试)办公室(院、中心)(以下简称市招考办)、县招考办须指定专人,会同有关部门审查考生的报考资格,并在合格考生的《审查表》上签署意见、盖章。县招考办对符合条件的考生材料进行初审,将初审合格考生《审查表》和相关证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市招考办复审。市招考办审查后将材料原件退还考生,复印件由审核人签字附在《审查表》后,并于2016年3月31日前将《2016年山东省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汇总表》、《审查表》和相关证书、材料复印件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对各地上报的资料进行复核,并将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信息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