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新疆政法干警考试招考对象范围

时间:2015-08-28 10:24:00   来源:开云网页版     [字体: ]

根据新疆人事考试中心发布的《201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简章》得知,2015年新疆政法干警考试于8月28日10︰00-9月3日18︰30期间报名!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报考人员进入新疆人事考试中心(http://www.xjrsks.com.cn/)报名。

2015年新疆政法干警考试招考对象范围

1. 新疆户籍、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2. 新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内地生源应届毕业生;

3. 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年满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即:1989年8月28日至1997年8 月28日期间出生),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士兵可放宽至27周岁;

4.自治区统一选派到乡镇且仍在乡镇工作的公务员(含选调生)的配偶;

5.具有新疆户籍人员的配偶或子女;

6.援疆干部的配偶、子女;

7.驻疆部队(含武警、公安现役部队)现役军人的配偶、子女。

以上3-7项所有报考人员均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所持毕业证书须是国家认可的开云kaiyun(中国)历。

要求: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开云kaiyun(中国)位研究生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法开云kaiyun(中国)专业本科及以上开云kaiyun(中国)历。报考第二开云kaiyun(中国)士开云kaiyun(中国)位试点班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开云kaiyun(中国)历。

下列人员不属招录范围:
1.自治区统一选派充实到乡镇工作未满服务期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3.被公务员主管机关认定在公务员考录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

4.在国家教育考试中被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有违纪行为的。

5.现役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