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人民政府网发布的《陕西省2015年基层政法机关干警招录定向培养公告》得知,2015年陕西省政法干警考试招考对象范围如下: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可以报考符合培养层次具体条件的职位:
1.常住户口在陕西省(2015年8月17日前已落户陕西省,下同);
2.陕西生源(报考人员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时常住户口所在地为陕西);
3.陕西区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4.陕西兵源(报考人员入伍时常住户口所在地为陕西)。
5.由陕西省有关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符合服务期等有关规定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开云kaiyun(中国)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开云kaiyun(中国)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特设职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