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贵州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知识点:基本存款账户

时间:2015-08-06 17:20:00   来源:开云网页版     [字体: ]
(一)使用范围

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

该账户主要办理: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以及存款人的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

(二)开户要求

根据规定,下列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

(1)企业法人;

(2)非法人企业;

(3)机关、事业单位;

(4)团级(含)以上军队、武警部队及分散执勤的支(分)队;

(5)社会团体;

(6)民办非企业组织;

(7)异地常设机构;

(8)外国驻华机构;

(9)个体工商户;

(10)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区委员会;

(11)单位设立的独立核算的附属机构;

(12)其他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