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苏导游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时间:2015-08-06 11:09:00   来源:江苏旅游政务网     [字体: ]

各市旅游局(委),昆山、泰兴、沭阳县(市)旅游局:

为进一步加强导游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导游服务品质,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和国家旅游局关于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江苏实际,现就组织开展江苏省2015年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凡身体健康,语言表达能力较强,具有高中、中等专业开云kaiyun(中国)校毕业及以上开云kaiyun(中国)历,未受过刑事处罚(过失犯罪除外),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适应导游工作需要的本市或持有当地公安机关出具暂住证的外省市公民,均可报考。

2.根据国家旅游局旅办发〔2008174号文的有关规定,在江苏工作、开云kaiyun(中国)习或者居住的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报考江苏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与要求详见附件。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江苏省2015年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资格确认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分集体报名和个人报名两种报名方式。

旅行社、导游服务公司以及旅游高职院校等单位经当地旅游局审核后,可在江苏旅游政务网上的导游资格考试网报系统开通集体考生报名入口,组织所在单位的从业人员或在校生进行网上集体报名。其它人员可直接在导游资格考试网报系统进入个人考生入口进行网上报名。

个人考生考点选择:本省市考生选择户籍所在地的考点,外省市或本省跨市考生选择持有暂住证所在地的考点。南京地区分两个考点,南京考点1和南京考点2的考务工作分别由江苏省旅游局和南京市旅游委员会负责,南京市考生可本着就近原则选择考点。网上报名的开通时间为728900,截止时间为914 17:00

2现场报名资格确认:完成网上报名后,个人考生和集体报考单位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在考点的省市旅游局指定地点进行报名资格确认,并办理交费手续。各市旅游局(委)可以根据报名实际情况拟定报名资格确认时间,但结束确认时间不能早于91417:00的关闭网报时间,全省各市报名考生的数据汇总在921日全部结束。

报名资格确认时,考生需提供网上下载的信息确认表、本人开云kaiyun(中国)历证书、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还需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增考和异地换证类考生需交验有效期内(发证日期在2013228日之后)的导游员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导游员资格证书的发证日期在2013228日前的考生,除审核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外,还需交验导游IC卡;资格证书的发证日期在2013228日之前,并未办理导游IC卡的人员,不得参加增考和异地换证考试。旅游职高、旅游中专开云kaiyun(中国)校导游专业在校生须是应届毕业生方具报考资格。

在江苏工作、开云kaiyun(中国)习或者居住的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的报考材料,需由各市初审后,将确认其报名资质的有关材料统一上报至省局人教处,经审核后方可确认其报名资格。

3.网报准备工作:为做好网上报名工作,各市须于710日前,一是按照网报系统说明,完成集体用户的重新确认(增删用户、联系信息),二是向省局人教处上报现场报名资格确认时间、地点和联系人等相关信息。

三、考前培训

为提高专业素质和业务技能,增强实际应用能力,考生可本着自愿原则报名参加考前培训。为确保培训质量,建议考生选择省市旅游局推荐的旅*业岗位培训单位接受培训。

四、考试安排

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由笔试和现场考试两部分组成。

(一)笔试

1.命题范围以江苏省旅游局印制的《2015年江苏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大纲》为依据。

2.共考3科,即《导游法规知识》、《导游服务技能》、《导游基础知识》,每科满分均为100分,其中《导游基础知识》一科中,《江苏导游基础知识》占40%

3.以上三科试题以中文形式出卷,皆采用标准化考试方式,试题与答题卡分开,由计算机阅卷。

4.笔试时间

1121

上午09:00—11:00

导游服务技能

下午14:00—16:00

导游法规知识

1122

上午09:0011:00

导游基础知识

(二)现场考试

1.现场考试内容包括城市概况、景点讲解、导游规范、应变能力、5A景点知识及综合知识问答。外语类考生必须用应试语言应考,除以上考试内容外,还需增加与旅游相关的中级水平外语短文阅读和复述,外语考试资料可选用旅游教育出版社编著的导游外语系列丛书。中文类考生每人现场考试时间不得少于15分钟,外语类考生不得少于25分钟。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导游现场考试管理,保障考试的公平、规范,2015年对各市中文及外文类现场考试景点的讲解内容和讲解时间作了明确要求,具体要求请参阅《2015年江苏省导游人员现场考试手册》中的相关内容。现场考试中的景点讲解环节应严格按照手册中所列内容和要求进行考核评分,现场考试提问以《2015年江苏省导游人员现场考试手册》所涉及内容为主,景点讲解后的相关景点知识提问不超出手册范围。

为做好导游考试信息公开工作,请各市于710日前,将用于导游现场考试对考生公开的《市情概况》修订后上报省局人教处。

2.现场考试由省旅游局委托各市旅游局(委)组织实施,各市在考试前须向省局人教处上报现场考试方案,经审批核准后实施。

3.各市现场考试的评委以当地评委为主,同时省局随机从全省评委库中抽调评委参与各地考评。抽调评委的交通、食宿费用由省局承担,评委考评费用由各市承担。

4.省局在各市现场考试期间,将派人巡考,以保证全省考评的公正和公平。

5.为规范外语现场考试,保证考试质量,对于英语报考人数未超过10名,或英语以外其它的外语语种报考人数不足5名的地区,不单独开设外语现场考点,由省局统一安排。本着方便考生的原则,英语考生将安排到就近考点*,除英语外的其它外语语种考生由省局统一组织现场考试。

6.现场考试采用室内模拟讲解形式。南京地区现场考试景点讲解环节需配合视频画面,考试具体内容和要求请参阅《2015年江苏省导游人员现场考试手册》中的相关说明。

7.各市应于现场考试结束后10日内将考生成绩上报省局,不得违规泄漏。省局在所有考试成绩评出后统一向社会公布。

(三)打印准考证时间:考生可于20151110日起,登录江苏旅游政务网的导游资格考试网报系统打印准考证。

(四)合格标准

今年的笔试合格分数线将根据考试情况划定。凡笔试成绩达合格分数线,并且面试成绩60分以上者(含60分)为考试通过。未通过考试的考生成绩将不再保留,亦不予补考。

(五)加分标准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外语导游队伍建设,建立语种齐全、结构合理的导游队伍,不断开拓我省国际旅游市场,2015年全省导游考试对英语、日语以外的外语小语种报考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笔试成绩给予适当加分。具体加分标准为:

  1. 1. 朝鲜族人,报考韩语导游,笔试合计成绩加10分;
  2. 2.小语种专业本科及以上开云kaiyun(中国)历者,报考所开云kaiyun(中国)语种,笔试合计成绩加10分;
  3. 3.具有所报考语种翻译等以上职称者,笔试合计成绩加20分。

符合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只能加分,不得累计加分。

(六)成绩公布及发证

20162月上中旬公布考试成绩,成绩合格者于20163月中旬开始核发《导游员资格证书》,并由各市旅游局(委)旅*业部门按规定申办导游IC卡。

五、考试用书

  1.考试用书:

《导游基础知识》,中国旅游出版社20145月第15次印刷以及20156月第18次印刷,24/本;

《导游法规知识》,中国旅游出版社20156月第19次印刷,22/本;

《导游服务技能》,中国旅游出版社20156月第4次印刷,22/本;

《江苏导游基础知识》,江苏人民出版社20156月第1次印刷,24/本;

《走读江苏江苏经典景点导游词》(上册),中国旅游出版社20156月印刷版本,35/本;

《走读江苏江苏经典景点导游词》(下册),中国旅游出版社2013年及以后印刷版本,35/本。

以上所列考试用书,《导游服务技能》、《导游法规知识》、《江苏导游基础知识》、《走读江苏江苏经典景点导游词》(上册)今年均作了修订,请考生购买20156月印刷版次的教材;《导游基础知识》、《走读江苏—江苏经典景点导游词》(下册)今年未有调整,考生可购买2013年及以后印刷版次的教材。

2.参考资料:

2015年导游资格考试大纲》,6/本;

2015年江苏省导游人员现场考试手册》,18/本。

以上书籍由考生自愿购买,也可到当地旅游局购买。南京市考生可到华特旅游书店(中山北路255号)购书,或于现场报名资格确认期间至报名点购书。

六、考试费用

导游人员资格报名考试费310/人,其中:报名费10/人,考试费300/人(笔试共三科,每科60元;现场导游考试标准为120/人),各市旅游局(委)按照105/人上交省局费用。各地必须严格执行收费标准,不得擅自提高。

培训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的文件苏价规[20132号《江苏省培训收费管理办法》精神执行。

七、相关要求

1.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是一项政策性、纪律性很强的工作,各市旅游局(委)要切实加强领导,负责考务工作的同志要坚持原则,严格执行政策规定,严肃考试纪律,坚决杜绝任何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

2.各市要加强对培训工作的管理力度,杜绝质量差、水平低的培训机构参与考前培训。要加强对培训质量和培训收费的监督管理。要抓好培训师资建设,注重培训形式和内容的创新,切实提高培训质量。

3.要充分利用媒体加强网报宣传,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报考导游,以改善我省导游队伍的素质结构,进一步加强我省导游队伍建设。

联系人:江苏省旅游局人事教育处李兆洁 汪君

联系电话:025—8347273883429042

传真:025—8343396083429042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55号南京饭店集庆楼

邮编:210003

附件:关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报考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江苏省旅游局

2015629


附件

关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报考

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旅办发[2008]17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委):

20086月底,中央政府与港澳特区政府分别签署了《CEPA补充协议五》,其中,在旅游项下开放的内容之一为:允许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参加内地导游人员资格考试。考试合格者依据有关规定领取导游人员资格证书。现将港澳居民报考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1.符合《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的报考条件。

2.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具有中国公民身份的港澳居民。

二、提交证件:

1.身份证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特别行政区护照或香港、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不能提交特别行政区护照、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的,应提交特别行政区身份证明机关出具的未放弃中国国籍的相关证明。

2.毕业证书:香港居民须具有中五毕业及以上开云kaiyun(中国)历;澳门居民须具有中六毕业及以上开云kaiyun(中国)历。香港新高中开云kaiyun(中国)制改革实施后,对应内地高中毕业开云kaiyun(中国)历再作确定。

3.身体健康证明:港澳特别行政区政府批准设立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或内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 报名时,身体健康证明须提交原件;其他证件须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现场审验后即行退回,复印件由受理报名的旅*政管理部门留存。

三、报考地点:

在香港、澳门工作、开云kaiyun(中国)习或者居住的香港、澳门居民,到广东省旅*政管理部门公布的报名点报名;在内地工作、开云kaiyun(中国)习或者居住的香港、澳门居民,可在广东省报名,也可以在内地居住地省级旅*政管理部门公布的报名点报名。

四、其他事项:

考试试卷为简体字,报名和作答可自行选择简体字或繁体字。

200911日起,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报考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及考试的有关要求参见各省(区、市)旅*政管理部门每年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通知公告。港澳居民的报考工作纳入各省(区、市)旅*政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实施的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工作中。国家有关考试的法律法规、政策有调整时,另行通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