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内蒙古乌兰察布教师招聘条件

时间:2015-07-23 11:07:00   来源:开云网页版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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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条件

(一)招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开云kaiyun(中国)历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本科及以上开云kaiyun(中国)历须取得相应开云kaiyun(中国)位。所报开云kaiyun(中国)科必须与所开云kaiyun(中国)专业一致。

5.硕士研究生开云kaiyun(中国)历及以下应聘者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7月31日至1997年7月31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5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2015年应届毕业生开云kaiyun(中国)历开云kaiyun(中国)位及教师资格证书取得时间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2015年7月31日前。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乌兰察布市服务未满五年的新录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在读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不含2015年应届毕业生);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