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湖南娄底市国资委聘用公告

时间:2015-06-17 11:36:00   来源:开云网页版     [字体: ]

娄底市国资委研究决定:以劳务派遣方式聘用硕士研究生3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娄底市国资委简介


根据《中共娄底市委、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娄底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娄发〔2010〕6号),设立娄底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市国资委),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直属特设机构)。市人民政府授权市国资委代表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


二、聘用目的


通过以劳务派遣方式聘用工作人员,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锻炼机会;为更好地履行国资监管职能,进一步加强国资监管人才队伍建设,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三、聘用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无不良记录;


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服从聘用单位人事管理及工作安排;


3、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开云kaiyun(中国)历,年龄30周岁以下(男女不限),中共党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四、聘用人数及专业


共聘用3人:中文、法律和经济管理类专业各1人。


五、聘用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15日起,至2015年6月26日17:00分截止。


2、联系人:聂奇勇(联系电话:0738-8312072)。


3、报名程序:应聘人员按照简历投递、资格审查的顺序进行报名。


(1)简历投递


①本次聘用的简历通过电子邮件投递。应聘者如实填报《娄底市国资委劳务派遣聘用人员报名表》。


②报名表需填写完整并上传一寸红底证件照,同时应附上第一开云kaiyun(中国)历和开云kaiyun(中国)历、开云kaiyun(中国)位证书、职称、开云kaiyun(中国)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等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③应聘者请将上述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gzwzrk@163.com,邮件题目格式:公开聘用+姓名。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并将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资料统一装订成册; 报名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取消资格。


(二)考试


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由市国资委组织考试委员会进行面试。


(三)体检


体检由市国资委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湘人发〔2007〕202号和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执行。


(四)党委研究


根据面试、体检情况,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六、聘用方式及工资待遇


1、聘用方式。拟聘人员依法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后(叁年一签),劳务派遣公司与娄底市国资委签订劳动协议后;聘用期间,为应聘者参加各类资格考试提供方便,对因参加国家公务员和其他招考被录用者,聘用人员可根据需要提前解除聘用合同。


2、工资待遇。工资待遇参照市国资委机关公务员工资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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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国资委聘用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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