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2015年医改最新消息:广东深圳“多点执业”医改自足人民

时间:2015-05-28 10:21:00   来源:深圳特区报     [字体: ]

广东深圳“多点执业”医改自足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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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医师执业注册和管理方式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自2015年7月1日起,在深圳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注册的临床、口腔、中医、公共卫生类医师(含执业助理医师),以及取得深圳市核发的《港澳医师短期行医执业证书》或《台湾医师短期行医执业证书》者,可以在全市所有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执业,实现“统一注册,全市通用”。

一直以来,对公立医院医生采取的是“单位人”管理制度。一旦成了行政审批定身份的事业单位人,就不可以在其他医疗机构执业,除非主管部门或医院组织的“联合会诊”,否则就是违规的地下“走穴”。这既阻断了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也阻碍了医疗卫生人员的合理流动。

为了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尤其是盘活现有的医疗卫生资源,让“单位人”管理变“自由人”的多点执业管理已是当务之急。这符合国际惯例,也符合国家医改方向。相比之下,深圳“多点执业”改革力度更大,门槛准入开放度更高。

首先,抓住了最核心的“人”的因素。从改革方案看,确保了让更多的医疗卫生人员享受“多点执业”的改革成果,即深圳助理执业医师也能享受“多点执业”待遇,而且惠及在深有相应资格的台港澳医师。这彰显深圳立市精神——开放包容和重视人才。而且,让更多的执业医师参与到“多点执业”改革中去,亦可体现充分竞争,激发医务人员的积极性。

其次,管理有序收放自如。从固定一家医院坐诊到可自由到多家医疗机构行医,如果没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有效的过程监管,“多点执业”可能会乱成一团,容易滋生各种矛盾。深圳的做法是:打造“深圳市医师执业管理系统”,并与国家卫生计生委的医师执业管理系统和医师定期考核管理系统、深圳市行政审批监察系统相衔接,作为“多点执业”的技术载体;同时,对“多点执业”医师实行市、区两级卫生行政部门注册,且实行网上注册备案,一旦注册,全市通用,从而使“多点执业”实现了从档案化、碎片化的行政管理,升华为系统化和信息化的全过程风险管理;此外,充分发挥第一执业地点的“根据地”作用,确保“多点执业”的多而不乱。

“多点执业”还改变了传统的卫生主管部门管理医院、医院管理医务人员的模式。“多点执业”使医生和执业医院的契约关系得以形成,责权利明晰,一旦发生医疗卫生事故,相关责任容易厘清。这对于涵养执业医师的职业道德和诚信意识也具有促进作用。

深圳“多点执业”医改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但其破局而行,就能标新立异、迈出大步,应该为之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