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关于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6号)要求,现就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中级各专业的各科目考试合格标准均为84分(各科目试卷满分为140分)。
最终成绩数据以书面形式通知为准。
四川省人事厅考试中心
二〇〇九年一月二十一日
各位考生:
根据《关于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6号)要求,现就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中级各专业的各科目考试合格标准均为84分(各科目试卷满分为140分)。
最终成绩数据以书面形式通知为准。
四川省人事厅考试中心
二〇〇九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