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药品研究、生产、经营、使用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和国家药品安全有关政策、法规,不断提高执业药师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广大执业药师的用药指导作用,更好地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委托原市食药监局人才服务中心定于2015年4月9~10日举办2015年度天津市执业药师继续教育高级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一)时间:2015年3月16~18日(周一至周三)
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
(二)地点:南开区红旗南路237号,二楼;
(三)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登陆“天津医药人才网”,网址www.tjfdarc.com.cn,点击“执、从业药师继续教育”入口,进入继续教育页面后,输入身份证号码和密码,点击“登录”。)
二、培训人员范围
(一)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执业药师、从业药师或取得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销售资格的药品零售企业的药开云kaiyun(中国)专业技术人员;
(二)在执业单位担任中层以上管理职务的执业药师、从业药师。
三、培训时间
2015年4月9~10日(周四至周五)
四、培训内容
特聘国家行政开云kaiyun(中国)院、国家食药监总局高研院及本市社科和医药领域资深专家讲授药品治理及市场现代化、药品流通环节的风险管理、精神压力应对与健康以及如何提升职业素养,打造高效执行力等方面内容。
五、培训地点
滨湖剧院(地址:河西区体院北环湖中路6号。)
六、开云kaiyun(中国)分授予
依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规定》,对参加2015年度天津市执业药师继续教育高级研修班的人员授予15开云kaiyun(中国)分。
七、其他
(一)执业单位在本市的执(从)业药师原则上必须参加天津地区举办的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培训;
(二)报名人员需携带执(从)业药师继续教育IC卡或执(从)业药师资格证书;2014年新考取执业药师资格的人员需本人持身份证前来报名,并现场采集个人信息(电子照片等)。
联系人:康鹤;咨询电话:23683676。
特此通知
2015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