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

时间:2015-03-13 11:32:00   来源:开云网页版     [字体: ]
(一)任务审批件原件或复印件(参团单位另需提供组团单位任务通知书和本单位任务确认件)。任务批件使用有效,其中临时出访、就读、培训事宜的有效期为3个月,常驻工作的有效期为半年。

(二)填写《申请因公往来港澳特别行政区通行证及签注事项表》(以下简称《事项表》)。《事项表》分白表与绿表两种。临时出访(在香港或澳门停留时间不超过30天,包括多次往返港澳签注)进行一般性商贸、科教等交流活动的,填写白表,其他情况均填写绿表。

(三)政审批件原件或复印件。也可只在《事项表》中填写政审件文号,不另提供批件。

(四)照片。请提供申办通行证人员近期正面、免冠、素背景、小二寸软光纸证件照片三张。一张自行贴在《事项表》内的<因公赴港澳事项登记卡>(以下简称<登记卡>)上,另外两张背面写上姓名,附在《事项表》上。

(五)身份证复印件。自行贴在<登记卡>上。

(六)邀请信原件复印件(如需退回原件请办理时特别说明)。

注意事项

1、《事项表》为*单位申办通行证和签注的依据,须认真、准确填写,不得涂改。《事项表》所列赴港澳任务、人数、停留时间,均以任务批件为准,如有变动应另行报批,或出具本单位公函说明原因;

2、<登记卡>中姓名和出生日期(均以身份证为准)、汉语拼音、出生地等栏目应准确填写,不得使用未经国务院公布的简化字;

3、通行证所用照片为正面、免冠、素背景、小二寸的软光纸近照。头像过大或过小,歪头或侧面的艺术照、人像模糊、怪发型、戴围巾或多年旧照片,旧照翻拍、性成像等照片,均不得使用;

4、持证人不允许同时持有两本有效通行证,申办新通行证时须将旧证交回,否则不予办理;

5、通行证有效期不足三个月(含)的不受理签注。申办的签注有效时间不得超过通行证有效期;

6、赴港/澳访问()、工作、就读、培训签注及驻港/澳签注的有效期均为三个月。已办好签注的,要在三个月内出境,否则签注失效。*单位应根据当事人出境日期,合理安排办理证件和签注的时间。多次往返签注的有7、因工作需在港澳延长停留时间的,由*单位(地方通过当地授权外办)向*处提出书面报告,*处将视情况通知外交部驻香港或澳门公署协助办理延期手续;

我处一般不办理加急件。确有紧急、特殊情况,*单位需向*处提交加急说明函,报*处负责人酌定。

批件开具日期距离办理日期超过3个工作日且需办理加急的,单位需向港澳办提供公函说明办理延迟的原因。如有问题请咨询62677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