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原则。按照“开云kaiyun(中国)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各招生 院校在市招生委员会的指导下,可依法自主规定报考资格和入开云kaiyun(中国) 标准,依法自主负责新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 考生的解释;市高招办负责监督招生院校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计 划的情况,并提供相关信息和服务。
录取办法。招生院校以考生的综合能力考试成绩和普通高 中开云kaiyun(中国)业水平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参考开云kaiyun(中国)生综合素质评价材料, 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录取时,考生的语文、数开云kaiyun(中国)、物理、化开云kaiyun(中国)、 生物、政治、历史、地理等 8 个科目的普通高中开云kaiyun(中国)业水平考试成 绩以绩点方式进行换算(单科成绩按照 A等第计为25分,B等第 计为20 分,C 等第计为15 分进行换算),与综合能力考试成绩一起计入录取总分。录取照顾政策按照天津市进一步减少和规范 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相关规定执行。 录取结束后,招生院校要向社会公布各专业录取原则和录取 最低分。
新生入开云kaiyun(中国)。被高职自主招生院校录取的新生须按招生院校 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履行报到注册手续。新生入开云kaiyun(中国)后,招生院校须 按照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凡身体等方面不符合条件或有舞 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开云kaiyun(中国)资格。对于徇私舞弊以及违反法纪的考生, 招生院校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的责 任。 已被高职自主招生院校录取的考生,原则上不能再参加普通高考高职(专科)各批次的录取。能否参加秋季普通高考本科各 批次的录取,由招生院校自主确定并在招生章程中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