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四川经济师考试合格标准公布:84分

时间:2015-01-15 14:53:00   来源:开云网页版     [字体: ]
关于2014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的通知

  川人考函〔2015〕7号

  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4年度执业药师、造价工程师和经济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147号),2014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通知如下:

  各专业初级、中级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84分(试卷满分均为140分)。

  最终成绩数据以书面形式通知为准。

  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

  201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