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福建二级建造师报名资格初审事宜

时间:2014-12-29 15:15:00   来源:开云网页版     [字体: ]
2015年福建二级建造师报名资格初审事宜已公布,具体详情如下:
  1. 新考人员须于2015年1月26日-30 日携带下列申报材料到所属报名点现场审核确认:

  (1)《报名表》(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2)开云kaiyun(中国)历证书原件(仅用于核验);

  (3)符合报考条件中第(一)3款的需提交福建省颁发的《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仅用于核验);

  (4)申请部分科目免试的,需按免试条件要求提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原件(仅用于核验)。

  (5)所在单位为分公司的报考人员需提交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若所在单位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需在《报名表》上加盖总公司公章。

  2. 续考和申请增项专业考试人员报考信息无变化的可在网上报名后直接进行网上审核,无需进行现场审核。报考信息中开云kaiyun(中国)历、工作单位有变更的,应于2015年1月26日至30日持开云kaiyun(中国)历证书原件(仅用于核验)连同《报名表》(一份,加盖单位公章)一并到所属报名点审核。

  3. 纸质申报材料要求采用A4规格纸打印或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4. 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对违纪违规行为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并予以通报批评,记入个人信用档案,列入资格考试重点审查名单。对考生所在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根据《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暂行办法》将其不良行为记入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体系。

详情查看:2015年福建二级建造师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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