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职级工资制改革:公务员设职级晋升近七成依赖于职务

时间:2014-12-10 10:18:00   来源:开云网页版     [字体: ]

公务员考试热点-备考方案快捷导航
最新资讯 报名时间 职位表 考试时间 成绩查询 分数线 面试时间 考试大纲
考试真题 考试答案 模拟试题 答题技巧 半月谈 申论热点 申论范文 收藏本站
不断更新中......敬请期待!!开云网页版公务员考试频道

2015国考笔试于11月30日下午17:00圆满落幕,几家欢喜几家愁。有些考生神采飞扬、一身轻松地迈出考场;有些考生则垂头丧气,拖着沉重的步子走出考场;也有一些考生泰然自若,一副结果与我无关的样子。但笔试已经尘埃落定,无论欢喜还是忧伤,分数就在那里,不增不减,所以,做好后续的事情才是最重要的

2015国家公务员考试已于11月30日17点正式落下帷幕,国考面试我们也要提早备考,开云网页版提醒考生提前收藏:2015国考成绩查询入口,近期许多考生纠结自己到底考的怎么样,过线没过线,为此开云网页版提醒考生可以先关注下历年国考笔试分数线来预测下自己的一个考试情况,具体考试成绩期待1月10日成绩查询开云网页版与你不见不散。

公务员工资改革:公务员离职有多层原因,部分地区数据也显示,2013年公务员离职人数和前几年并无大的变化,有副厅级干部表示,“只有到权力真正关进笼子里,且市场真正发挥作用时,才有可能出现离职潮。”

1985年 公务员工资由4部分组成

由原来的以级别定工资的职务等级工资制转到以职务工资为主要内容的结构工资制。

1985年:高低工资差别大幅缩小为10.2倍

1985年,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公布了《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这项被称为“结构工资制”的改革调整了1956年工资制度中不区分具体项目的做法,规定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由四部分组成。一是基础工资,所有人一样;二是职务工资,职务越高得到物质回报越多;三是工龄津贴,根据工作年限来定;四是奖励工资,奖励工作绩效好的工作人员。

按照这样一种工资制度的设计,职务工资所占比例较大,使得由原来的以级别定工资的职务等级工资制转到以职务工资为主要内容的结构工资制。改革后,高低工资差别大幅缩小为10.2倍(不包括工龄工资和奖励工资)。

1993年 级别由30级变成15级

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分为四个部分: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其中以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为主体。

1993年:工资级别变成15级

1993年10月1日,《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正式实施,国家干部变为公务员,按不同职能,将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分为四个部分: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其中以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为主体。这次改革后的高低工资差别为6.1倍(不包括工龄工资)。

条例施行后,级别由30级变成了15级。与以往相比,本次调整呈现出以下特点:职务越高,对应的级别越高,但级别的跨度越小;职务越低,对应的级别越低,但级别的跨度越大。这种安排使得基层公务员在 不提升职务的情况下也能够不断提高级别和工资。

2006年 公务员工资调整为两项

由原来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四项调整为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两项。

2006年:工资近七成依赖于职务

2006年6月14日,《国务院关于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的通知》出台,将工资级别调整为27级。文件对基本工资结构做了调整:由原来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四项调整为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两项,取消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级别工资权重有所加大。

职务工资主要体现公务员的工作职责大小。一个职务对应一个工资标准,级别工资主要体现公务员的工作实绩和资历,每一职务层次对应若干个级别,每一级别设若干个工资档次。

这一时期,公务员的工资待遇很大程度被职务所决定。根据《光明日报》的统计,目前各地公务员工资的四个组成部分,职务工资约占20%,级别工资约占25%,地区附加津贴约占45%,各种补贴约占10%。职务工资比例虽不高,但由于地区附加津贴基本按照职务发放,所以实际占了近七成。 但同时,规定也为一些职务上不去,但是能力、资历不差的人留了一个口子。如规定厅局级副职及以下职务层次的公务员,任职时间和级别达到规定条件后,经考核合格,可以享受上一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的工资等待遇。

职务之外开辟 职级晋升通道

一些职务不高,但业务能力强、承担任务多的公务员,其工资将可能与同层次职务较高的公务员工资水平相当。

2014年:公务员晋升存在天花板

目前,我国公务员90%是科级以下干部,60%在县以下机关,只有8%的公务员是副处级职务以上。按照2006年的方案,依靠职务晋升来提高公务员的待遇,大批基层公务员的晋升与薪酬存在天花板。

12月2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上讨论的《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提到了要在职务之外开辟职级晋升通道。实施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之后,一些职务不高,但业务能力强,承担任务多的公务员,其工资将可能与同层次职务较高的公务员工资水平相当。

完善津贴补贴制度

按照国家规定,在清理规范津贴补贴的基础上,实施地区附加津贴制度,完善岗位津贴制度。我省规范津贴补贴实施方案另行下发。省直机关按国家规定将部分津贴补贴纳入基本工资,具体办法在省直机关规范津贴补贴方案中明确。

(一)实施地区附加津贴制度

地区附加津贴主要反映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消费水平等方面的差异。在清理规范津贴补贴的基础上,实施地区附加津贴制度。实施地区附加津贴制度的方案国家将另行制定,适当时候出台。

(二)完善岗位津贴制度

在特殊岗位工作的人员,实行岗位津贴制度。国家对岗位津贴实行统一管理。在清理现有各项岗位津贴的基础上,对岗位津贴进行规范,具体方案另行制定。在国家统一规范办法下发前,应严格按照规定的项目、标准和实施范围执行。

调整基本工资标准

根据国家统一规定和部署,调整机关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

实行年终一次性奖金

对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的工作人员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在考核结果确定后兑现,奖金标准为本人当年12月份的基本工资。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不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 昨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召开,审议了6个文件。其中包括《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等。这些文件精神该如何理解呢?记者采访专家来释疑解惑。 但现实中,职务与职级的联系过于紧密,表现为以职定级、以职定薪。据统计,在目前各地公务员工资的四个组成部分中,职务工资约占20%,级别工资约占25%,地区附加津贴约占45%,各种补贴约占10%。级别工资仅占两成。相比之下,职务工资比例虽不高,但由于地区附加津贴基本按照职务发放,职务工资整体所占比例接近七成。职务对工资水平具有决定性作用。职级的功能被明显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