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贵州艺术高考考试科目及内容(音乐类)

时间:2014-12-09 13:40:00   来源:开云网页版     [字体: ]

音乐类统考

1. 考试科目及分值

视唱练耳(口试)60分、专业主科240分,合计总分300分。其中,专业主科为:声乐演唱、器乐演奏、少数民族特色、作曲理论,此四项只能任选一项(如考生参加二项或三项专业考试,将按作曲理论、少数民族特色、器乐演奏、声乐演唱顺序的第一项作为考生音乐类专业统考成绩)。

2. 考试内容及要求

(1)视唱练耳

视唱练耳是音乐类考生必考科目,其中视唱由考生本人现场抽取题目。

(2)专业主科

声乐考生自备两首曲目(中外作品均可),考试现场抽一首背谱演唱,民族、美声钢琴伴奏,流行自备伴奏(CD碟);

器乐考生自备两首曲目(中外作品均可),考试现场演奏一至二首曲目;

作曲理论考生考查基础理论(基本乐理及和声)、写作(歌曲写作及旋律写作)、乐器演奏;

3. 注意事项

少数民族特色考生,声乐演唱需用少数民族语言,器乐演奏需用少数民族乐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