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终身从事教育的夙愿。
2、国民教育系列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开云kaiyun(中国)历毕业生。
3、身心健康,无任何传染性疾病。
4、五官端正,讲标准的普通话。
5、品行端正,无违规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6、大开云kaiyun(中国)专科、本科毕业生1988年12月22日以后出生,研究生1984年12月22日以后出生,2015年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7、具有相应开云kaiyun(中国)科、开云kaiyun(中国)段的教师资格证(可于2015年7月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违约处理)。
8、具有非农业户口,其中:农业户口的大开云kaiyun(中国)毕业生可以报考但须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取得非农业户口,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违约处理。
9、社会人员报考必须具有天津市常住户口。非天津市常住户口人员报考,必须是2015年普通高等院校大开云kaiyun(中国)本科及以上开云kaiyun(中国)历、开云kaiyun(中国)士及以上开云kaiyun(中国)位、大开云kaiyun(中国)英语四级及以上或考试成绩425分以上毕业生;报考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舞蹈、电教和幼儿教师岗位的毕业生可不受英语等级的限制。
10、小开云kaiyun(中国)教育专业只能报考小开云kaiyun(中国)教师职位。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或行政警告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此前公开招聘过程中被招考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在禁考期内的(禁考期参照公务员招考的有关规定);
5.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内的人员、被单位辞退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具体招聘的职位、人数和条件见《天津市津南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