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类
省统考科目为专业主科(包括声乐、器乐、舞蹈,考生任选其一)、视唱、音乐基础知识和听音记谱,各科满分分别为100分、40分、30分(音乐基础知识20分、听音记谱10分),总分为170分。音乐基础知识和听音记谱为笔试科目,两科合卷考试。
笔试考点设在各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招办所在地标准化考点,时间安排在2014年12月21日。
专业主科和视唱为个体测试科目,全省统一组织测试,分别按舞蹈、器乐、声乐三个主科分批集中在河南省招生考试开云kaiyun(中国)术交流中心(登封市崇高路8号)进行,考试时间2015年3月份,2014年12月30日省招办公布具体的分批时间,考生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试地点报名、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