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使用宅基地的标准

时间:2014-11-21 14:25:00   来源:开云网页版     [字体: ]
申请使用宅基地的标准:
  ①根据有关政策,农村转让、出租住宅的,不得再申请宅基地。《物权法》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②权利人转让房屋及其宅基地使用权的,应当将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符合建房申请宅基地条件的成员。
  ③转让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后,宅基地使用权主体发生变化,并涉及受让人取得新的宅基地,故应当依法办理转让登记手续。
  ④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要严格控制用地面积,控制宅基地用地数量(一户一地)与面积(不得超标)也是节约集约用地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