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申论考试阐述分论点时可不可以用“一、二、三……”或

时间:2014-09-19 10:59:00   来源:开云网页版     [字体: ]
国家公务员行测考试答案都填一个成绩有效吗

  2014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即将开始,辽宁考试吧教育(http://www.exam8.com/)第一时间为各位考生提供报考指导,对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中的各个详细问题作出详细解答,祝各位在今年的国考中取得优异的成绩,考取理想的职位!
  不能用序号,无论是汉字序号,还是阿拉伯数字序号,都不要用,更不要用字母作为分论点的标识,否则就成了毛泽东在《*八股》中反对的“甲乙丙 丁,开中药铺”,与试题的序号冲突,且割裂答案内容。可以用“一是……二是……”,“第一……第二……”,注意分隔的符号是逗号,不是顿号,代表意思的连 续,而不是用序号把文章分割成节。推荐用“首先……其次”。不用有明显痕迹的分节字眼,而是直接讲分论点,如:“要实现好发展、快发展,人民生活更加 改善,就要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要实现好发展、快发展,人民生活更加改善,就要重视可持续的发展方式,致力于建设生态文明……”。
热点专题: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专题 | 国家公务员考试职位表 | 国考备考攻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