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新疆义务教育开云kaiyun(中国)籍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时间:2014-09-11 17:25:00   来源:开云网页版     [字体: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各地、州、市教育局,各直属中小开云kaiyun(中国):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开云kaiyun(中国)生开云kaiyun(中国)籍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基一〔2013〕7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我厅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义务教育开云kaiyun(中国)籍管理规定(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