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经严格审核论证,省政府决定减少85项省级行政审批项目。其中,取消45项行政审批项目,下放管理层级15项行政审批项目,通过合并减少25项行政审批项目。另外,取消部分内容的行政审批项目18项,下放部分内容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9项。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把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转变政府职能的突破口,作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力的重要措施,作为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重要举措,进一步抓紧抓好。
一、抓好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工作落实。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抓好督促检查,加强工作衔接,确保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及时落实到位。对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有关部门要研究提出加强后续监管具体措施,避免出现监管真空;对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有关部门要下放到位,与下级政府部门及时沟通衔接,加强业务指导,防止出现管理脱节。
二、健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督促检查机制。各地、各部门要建立健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评估和考核制度,把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工作情况纳入部门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建立长效机制;要加强对行政审批权力运行的监督,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开云kaiyun(中国)化、规范化水平。
三、推进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健全行政审批服务体系,推广网上审批、并联审批和服务质量公开等做法,优化审批流程,缩减审批时限,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水平。建立新设行政审批项目审查论证机制,没有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作为依据,未按规定程序报批,任何地方和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设定行政审批项目,切实防止边减边增、明减暗增。
附件:1.省政府决定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2.省政府决定合并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3.省政府决定部分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13年9月5日
附件1
省政府决定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的
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取消45项,下放15项。其中1项取消项目
待修改地方性法规后另行公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机关 |
处理决定 |
备 注 |
1 |
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 |
省发展改革委 |
取消 |
2 |
相关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认定 |
省发展改革委 |
取消 |
3 |
社会力量设立科开云kaiyun(中国)技术奖登记 |
省科技厅 |
取消 |
4 |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认
证和监理工程师资格认定 |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取消 |
5 |
煤炭生产许可 |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取消 |
国土资源部门通
过采矿证加强资
源利用管理,安
全生产监管部门
通过煤炭安全生
产许可加强对安
全生产的外部性
管制 |
6 |
煤炭经营资格许可 |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取消 |
7 |
加入中国国籍的外国人的
民族成份认定 |
省民委 |
取消 |
8 |
省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
开设审批 |
省财政厅 |
取消 |
9 |
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
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对
外有偿使用审批 |
省财政厅 |
取消 |
10 |
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
级培训考核、认定及聘用 |
省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厅 |
取消 |
11 |
企业职工特殊贡献待遇审批 |
省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厅 |
取消 |
12 |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企业
职工离退休审批 |
省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厅 |
取消 |
13 |
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含勘查开
发保护、矿山环境保护
等专项规划)审批 |
省国土资源厅 |
取消 |
14 |
进入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参观、
旅游审批 |
省环保厅 |
取消 |
15 |
外国人进入自然保护区审批 |
省环保厅 |
取消 |
16 |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考核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取消 |
17 |
权限内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
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安全任职资格核准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取消 |
18 |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
格证核发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取消 |
19 |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取消 |
20 |
水利水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书(表)预审 |
省水利厅 |
取消 |
21 |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
设施验收 |
省水利厅 |
取消 |
22 |
水利工程开工审批 |
省水利厅 |
取消 |
23 |
向境外提供种质资源和进出口
农作物种子(含食用菌菌种、
草种)审核(批) |
省农业厅 |
取消 |
24 |
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气功活动
审批和从事医疗气功人员
资格认定 |
省卫生厅 |
取消 |
25 |
医疗机构配制制剂审核 |
省卫生厅 |
取消 |
26 |
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审核 |
省卫生厅 |
取消 |
27 |
建立造血干细胞资料库血型配
比实验室审批 |
省卫生厅 |
取消 |
28 |
境外媒体记者来豫采访核准 |
省政府外侨办 |
取消 |
29 |
电焊条生产许可证核发 |
省质监局 |
取消 |
30 |
认证咨询机构设立审批 |
省质监局 |
取消 |
31 |
国储棉出入库强制性公证检验 |
省质监局 |
取消 |
32 |
组织机构代码颁证 |
省质监局 |
取消 |
33 |
采用国际标准标志证书办理 |
省质监局 |
取消 |
34 |
期刊出版增刊审批 |
省新闻出版局 |
取消 |
按期刊出版管理
有关规定办理 |
35 |
被关闭光盘厂生产线和被查缴
非法光盘生产线处理审批 |
省新闻出版局 |
取消 |
36 |
电子出版物制作单位接受境外
委托制作电子出版物审批 |
省新闻出版局 |
取消 |
37 |
省内出版物连锁经营单位
设立、变更或兼并、合并、
分立审批 |
省新闻出版局 |
取消 |
38 |
可录光盘类生产设备引进审批 |
省新闻出版局 |
取消 |
39 |
对全省体育传统项目开云kaiyun(中国)校的
审查管理 |
省体育局 |
取消 |
40 |
省级储备粮代储企业资格审批 |
省粮食局 |
取消 |
41 |
药品类易制毒化开云kaiyun(中国)品的
经营许可 |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
取消 |
42 |
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提取、
使用 |
省事管局 |
取消 |
省住房公积金管
理中心依法审
批,省事管局按
照有关规定进行
监管 |
43 |
饲料、饲料添加剂质量检验机
构资格认定 |
省畜牧局 |
取消 |
44 |
畜禽遗传资源引进、输出或对
外合作研究利用审核 |
省畜牧局 |
取消 |
45 |
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许可 |
省公安厅 |
下放市、县
级政府公
安部门 |
下放后省公安厅
依法加强监督管
理,防止出现管
理缺位问题 |
46 |
A级拆除爆破工程审批 |
省公安厅 |
下放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政府公安部门 |
47 |
渔业船舶登记和船员证书签发 |
省农业厅 |
下放市、县级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
48 |
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设立审批 |
省商务厅 |
下放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政府商务部门 |
49 |
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 |
省商务厅 |
下放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政府商务部门 |
50 |
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
资格认定 |
省商务厅 |
下放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政府商务部门 |
51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
执业许可 |
省人口计生委 |
下放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政府人口计生部门 |
52 |
外商投资电*放映电影审批 |
省广电局 |
下放市、县级政府广播电影电视行政主管部门 |
53 |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 |
国家体育总局 |
下放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 |
54 |
临时占用体育设施的审批 |
省体育局 |
下放市、县级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 |
55 |
开办健身气功活动审批 |
省体育局 |
下放市、县级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 |
56 |
危险化开云kaiyun(中国)品经营许可 |
省安全监管局 |
下放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政府安全生产监管部门 |
57 |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 |
省人防办 |
下放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政府人防部门 |
58 |
人防工程(含通信、警报设
施)报废与拆除审批 |
省人防办 |
下放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政府人防部门 |
59 |
人防工程使用审批 |
省人防办 |
下放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政府人防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