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2014年第1期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为60分

时间:2014-07-16 13:34:00   来源:开云网页版     [字体: ]
1.《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以及《初级会计电算化》每科考试合格标准均为60分。取得成绩合格证书的条件是三个科目一次性通过。

2.按规定持2013年7月1日前已取得单科合格证书在本次考试报考未通过的考试科目的考生,该考试科目合格标准为60分。

合格考生应登录“广东省会计信息管理平台”(网址:http://dgac.dg.gov.cn/)填写及自行打印《广东省会计从业资格人员基础信息表》,并向属地镇街财政分局网上预约现场办理时间(截止日期为201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