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日照办理2013度一级建造师合格证书的通知

时间:2014-07-09 10:19:00   来源:开云网页版     [字体: ]

  证书办理事宜:

  一、领取方式

  证书领取由各县区人社局(县区单位集中将*材料提交到各县区人社局)、市直有关部门人事科统一组织,派专人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不对考生个人发放。

  二、资格审查

  各县区人社局、市直有关部门人事科要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对本部门、单位考生资格进行认真审查,市人事考试中心将对审查结果进行复查,经复查不符合条件的将不予发放资格证书。

  三、提交材料

  1、所在单位人事科开具的领取证书介绍信;

  2、领取证书人员身份证原件;

  3、通过人员的准考证、身份证原件;

  4、由单位盖章的《执(职)业资格考试登记表》或《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一份(见附件);

  5、与准考证同一底版照片一寸、两寸各一张(一寸照片贴在登记表上,二寸照片贴在证书上);

  6、通过人员名单及资格审核所需的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缺一不可。

  四、*时间、地点

  时间:2014年4月14日——5月13日(国家法定休息日除外)

  地址:日照市人事考试中心(北京路128号,日照人力资源市场四楼)

  电话:0633—8777835

  五、*须知

  1、根据原山东省人事厅《关于发放<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1998〕8号)文件的规定,过期不办视为放弃资格,不再发放。请有关部门、单位及考生相互转告。

  2、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除网络规划设计师)、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通信等4个专业须填写《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其他专业须填写《执(职)业资格考试登记表》。

  3、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水利水电等4个专业)合格证书,国家尚未下发,请考生随时查看日照人事考试网上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