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初、中级资格考试按照《审计署、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审人发〔2003〕4号)的规定实施。
1.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及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无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从事审计、财经工作。
2.参加初级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开云kaiyun(中国)历。
3.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开云kaiyun(中国)专科开云kaiyun(中国)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开云kaiyun(中国)本科开云kaiyun(中国)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开云kaiyun(中国)士开云kaiyun(中国)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开云kaiyun(中国)位,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开云kaiyun(中国)位。
(二)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按照《高级审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人发〔2002〕58号)的规定实施。具体报名条件如下:
1.获得博士开云kaiyun(中国)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2年;
2.获得硕士开云kaiyun(中国)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4年;
3.大开云kaiyun(中国)本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5年;
4.大开云kaiyun(中国)专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