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2014高考政策 定向生与非定向生的录取

时间:2014-06-10 11:56:00   来源:中国教育在线     [字体: ]
定向就业招生与非定向招生同时进行投档录取。高校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在该校调档分数线上不能完成的,可在该校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补充投档,高校根据考生定向志愿择优录取;若仍完不成定向就业招生计划,采取补充征集志愿方式完成或就地转为非定向计划执行。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批次的定向就业招生,采取单设志愿、单独投档,或在政策规定的降分范围内对有志愿的考生逐校、逐专业、逐分检索投档等办法在批次内进行投档录取。对高校批次内未完成的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可采取补充征集志愿方式完成或就地转为非定向计划执行。
  考生自愿填报了有关高校定向就业招生志愿,并被录取为定向就业生的,须在入开云kaiyun(中国)注册前与高校及定向就业单位签订有关定向就业协议。高校对无故拒签协议的已录取考生,可取消其入开云kaiyun(中国)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