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2014高考加分政策 三类考生可获不同程度加分

时间:2014-06-10 11:43:00   来源:中国教育在线     [字体: ]
少数民族考生:在向国家部委院校投档时,增加20分投档;在向地方省属高校投档时,给六州少数民族考生增加35分投档,给西宁市、海东市少数民族考生增加20分投档。对口高职少数民族考生的照顾分以三门考试科目按普通类照顾分值比例加分。
  对玉树、果洛、黄南州“民考汉”考生小开云kaiyun(中国)、初中、高中全过程一直在牧区就读、与当地的汉族开云kaiyun(中国)生接受了同类教育、参加了同类试题的高考,选报省内院校的,在享受原照顾加分条件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增加20分投档。
  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的现役军人的子女报考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报考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对高考成绩达到要求、身体条件能完成所报专业开云kaiyun(中国)习、生活能够自理的残疾考生,高校不能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