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 刑法部分(十一-十五章)

时间:2014-05-08 10:00:00   来源:法开云kaiyun(中国)网     [字体: ]

第十一章 刑罚裁量

基本要求:

了解:量刑概念、原则,从重、从轻、减轻与免除处罚的基本含义以及量刑的酌定情节。

理解:一般累犯的成立条件,自首、坦白和立功的处罚,缓刑制度的具体内容。

熟悉并能够运用:量刑的法定情节,累犯、自首、坦白与立功的成立条件,累 犯和缓刑的关系,数罪并罚的方法。

考试内容:

第一节 量刑概述

量刑概念 量刑原则(以犯罪事实为根据 以刑事法律为准绳)

第二节 量刑情节

量刑情节的概念 量刑情节的分类(法定量刑情节 酌定量刑情节)量刑情节的适用 (数个量刑情节的适用 多功能情节的适用)累犯(累犯的概念 一般累犯 特别累犯 对累犯的处罚)自首(自首的概念 一般自首 特别自首 自首的处罚)坦白 立功

第三节 量刑制度

数罪并罚制度(数罪并罚的概念 数罪并罚的原则 数罪并罚的适用)缓刑制度(缓刑的概念 缓刑的适用条件 缓刑的考验期限与考察 缓刑考验期满与缓刑撤销)

第十二章 刑罚执行

基本要求:

了解:减刑的种类,减刑和改判的差别,假释的意义。

理解:减刑和假释的概念,减刑的限度与幅度、减刑的程序与减刑后的刑期计算方法。

熟悉并能够运用:减刑和假释的实质条件,假释的考验期限与假释的撤销 条件。

考试内容:

第一节 减刑制度

减刑的概念 减刑的条件(前提条件 实质条件) 减刑的限度与幅度 减刑的程序与减刑后的刑期计算

第二节 假释制度

假释的概念 假释的适用条件(前提条件 执行刑期条件 实质条件 消极条件) 假释的考验期限与假释的撤销

第十三章 刑罚消灭

基本要求:

了解:刑罚消灭的概念、赦免的概念与我国特赦制度的特点。

理解:刑罚消灭的事由,时效的概念。

熟悉并能够运用:追诉时效的计算方法,特别是追诉时效的中断和延长。

考试内容:

第一节 刑罚消灭概述、

刑罚消灭的概念 刑罚消灭的事由

第二节时效

时效概述 追诉时效的期限 追诉期限的计算(一般犯罪追诉期限的计算 连续或继续犯罪追诉期限的计算 追诉时攀的延长 追诉时效的中断)

第三节赦免

赦免的概念 我国特赦制度的特点

第十四章 罪刑各论概说

基本要求:

了解:刑法分则体系的概念与特点。

理解:罪状、罪名、法定刑的概念与分类。

熟悉并能够运用:法条竞合的表现形式及其处理原则。

考试内容:

第一节 刑法分则的体系

刑法分则体系的概念 特点

第二节 刑法分则的条文结构

罪状 罪名(类罪名与具体罪名 单一罪名与选择罪名、概括罪名) 法定刑(法定刑的概念 法定刑的种类 法定刑与宣告刑的区别)

第三节 刑法分则的法条竞合

法条竞合的概念 法条竞合的表现形式 法条竞合的适用原则

第十五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

基本要求:

了解: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概况。

理解:危害国家安全罪中的普通犯罪的概念、特征(犯罪构成)以及应当区分的界限与应当注意的问题。

熟悉并能够运用:危害国家安全罪中的重点犯罪的概念、特征(犯罪构成)。

考试内容:

第一节 重点罪名

间谍罪 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第二节 普通罪名

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 叛逃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