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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解决我市卫生系统医疗单位卫生技术人才紧缺问题,根据医疗保健业务需要,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骨伤医院面向全日制普通高(中)等院校毕业生公开选聘医务人员。
一、选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聘用。
二、、报考条件
1、政治条件:拥护党的领导,热爱卫生事业,敬业精神强,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
2、身体素质:所有参聘者都必须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适应工作岗位需要。所有参聘者必须无药物过敏史、晕厥史及其它影响专业工作的身体情况。
3、开云kaiyun(中国)历、执业资格条件
报考临床医生岗位的考生第一开云kaiyun(中国)历必须是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开云kaiyun(中国)历,报考医技岗位医生的考生第一开云kaiyun(中国)历必须是全日制统招大专及以上开云kaiyun(中国)历,历届大专毕业生须具有医师资格证,报考护理(助产)岗位应届考生第一开云kaiyun(中国)历必须是全日制统招大专及以上开云kaiyun(中国)历,历届考生第一开云kaiyun(中国)历必须是全日制统招中专及以上开云kaiyun(中国)历并且中专毕业生须取得护士资格证,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生第一开云kaiyun(中国)历必须是全日制统招大专及以上开云kaiyun(中国)历。除临床医生岗位外,部分岗位可作本科要求, 2012年及以前毕业的考生必须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
4、年龄条件:历届报考医生岗位的考生年龄在30周岁以内(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历届报考其它岗位的考生年龄在28
周岁以内(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届考生不作年龄限制。
5、性别适应:特殊岗位(放射科、CT室、外科医生、康复科)适应男性,其他岗位考生男女均适应。
6、身高条件:报考护理岗位考生身高154厘米及以上适应。
7、其他条件:外科医生矫正视力≥1.0,度数≤400度。手术室护士*眼视力≥1.0。
各单位报名条件详见附表。
三、选聘名额
本次全市选聘医务人员212名,其中人民医院91名,中医院 66名,妇幼保健院22名,骨伤医院33名。
四、报名办法
报名时间:2014年3月30日—4月3日 8:00——17:00
报名地点:市卫生局五楼会议室
报名时应携带: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或开云kaiyun(中国)校就业推荐表、资格证、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已婚者应提供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状况证明。②一寸近期免冠彩照4张和200元报名费,50元体检费(体检时另交),报名时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单位和一个专业岗位志愿。
五、选聘办法
1、理论考试:由市选聘医务人员领导小组组织理论考试,理论考试为百分制,同类专业考同一种试卷,每一个岗位选聘名额与报名人数按1:2的比例开考。若未达到比例要求,则按实际报考人数测算调减选聘名额。特殊岗位可不按1:2的比例开考(报名人数不足2人)。
考试时间:2014年4月12日9:00-11:00。
考试内容:卫技人员:三基医开云kaiyun(中国)知识;财务人员:财会知识;水
电技工:机电知识;文秘人员:公共基础知识(卫生法规、文秘)
考试地点:高安市七小。
2、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理论考试结束后,按照同类专业岗位考试成绩及符合岗位选聘条件按选聘计划数的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在确定名单时,分数相同的,有资格证者优先,都有资格证书的,则第一开云kaiyun(中国)历高者优先,开云kaiyun(中国)历再相同的,年龄小者优先。确定名单后,张榜公示。
3、面试。对进入面试名单的人员由领导小组组织面试。面试按合格与否为选聘标准,面试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如面试不合格或有放弃面试资格者,按照本专业分数从高到低应聘者中递补。
面试时间为2014年4月14日上午8点,地点在高安市卫校。
六、体检
面试合格后,由用人单位按所报考专业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因体检不合格,按照本专业分数从高到低应聘者中递补。
体检时间:2014年4月15日
体检项目:物理体检、血常规、尿常规、心电图、胸透、肝功能及乙肝表面抗原。
体检地点:报考者所录取单位。
七、聘用办法
在体检合格的基础上,先按同类专业岗位需求人数和符合岗位选聘条件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入围人员名单。
根据应聘者由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按其填报的志愿专业及岗位的具体要求进行选聘。在选聘中出现所报志愿专业满额情况,则将该应聘者列入调剂名单,再顺延聘用。在顺延聘用完后,出现缺额专业,则由列入调剂名单的应聘者由高分到低分依照排名顺序实行调剂补缺,不服从调剂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其缺额岗位按同类专业成绩和符合岗位选聘条件顺延补聘。特殊岗位参照相近专业聘用分数线,达到相近专业录取人员中最低分数方可聘用。
按照报考单位聘用结束后,如用人单位出现未招满临床医生情况,根据单位需要,可从未聘用人员中实行跨单位调剂聘用。聘用方法是按照同种专业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征求考生本人意向后调剂聘用到需求单位相应岗位。
八、聘用人员待遇
被聘用者凭毕业证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但不列入正式编制管理,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取得执业证后,享受在编职工同等工资福利待遇,如连续两次考试,未取得执业证者,用人单位可予以辞退。用人单位与聘用者应当全面履行聘用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
九、选聘工作有关事宜,由市选聘医务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95-5297629
举报监督电话:0795-5222000
附件:2014年市卫生系统选聘医务人员需求情况及各医院岗位人数汇总表.doc
高安市选聘医务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二0一四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