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珲春市广播电视局考试录用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招考简章

时间:2008-11-13 16:03:00   来源:开云网页版     [字体: ]
吉林省珲春市广播电视局考试录用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招考简章

为适应珲春市暨图们江下游地区开放开发宣传工作的需要,进一步提高广播电视节目质量,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珲春市广播电视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珲春市广播电视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0名,所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享受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相应工资待遇。
具体招考职位和招考条件详见《珲春市广播电视局公开招聘职位表》(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
1.户籍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一定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理论基础。
3.热爱党的新闻事业,立志投身广播电视工作,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素质。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   
5.相貌端正,普通话较标准。遵纪守法,品行优良,尊师敬长,团结同志,吃苦耐劳,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合作能力和表达能力。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在以往各类考录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不能报名。
三、报名相关事宜
(一)报名办法
本次招考的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网上下载并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报名时应携带:1.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报名登记表(信息打字,贴二张近期2寸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
(二)报名时间
2008年11月17日——11月21日8:30至16:30。
(三)报名地点
珲春市人事局考核任免奖惩科(珲春市人民政府办公楼二楼东侧)。
四、考试
(一)笔试
1.《综合知识》(时事、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知应会知识);
2.《申论》;
3.《专业知识》(新闻专业知识)。
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笔试时间:2008年11月29日。
上午:8:00——9:00 《综合知识》;
9:30——11:30《申论》;
下午:1:30——3:00 《专业知识》。
具体考试地点和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需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
(二)面试
面试在笔试结束后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和详细考试办法由珲春市人事局在珲春人事信息网另行通知。
参加面试的人选,按照招考计划,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以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具体情况请密切关注珲春人事信息网(www.hunchun.gov.cn/hcrsj/)。
(三)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二部分计算考生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50%。
五、体检、考核与聘用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招录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 试总成绩相同,依次以面试成绩、笔试总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笔试总成绩相同,则依次以申论、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各项成绩均相同,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选。体检人选确定后,由珲春市人事局指定体检医院,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试行)》的规定和招考职位的有关要求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选由珲春市人事局参照《吉林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规定的考核内容、考核程序、考核方法组织考核。对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职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对体检与考核合格者,由珲春市人事局确定拟聘用人选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新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有关说明
1.报名人数达到专业岗位数1:3比例,才予开考。
2.每位应聘者仅限报考一个职位。
3.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
4.由于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或不符合本次招考其它有关要求,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5.考生报名时应交考务费125元。

招聘咨询电话:0433-7533314。
本公告由珲春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珲春市人事局
二○○八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