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吉林公务员考试相关事项说明

时间:2014-03-04 15:22:00   来源:开云网页版     [字体: ]
2014年吉林公务员考试相关事项说明:
  1.有关报考政策、技术方面的问题可查询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
  2.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名和缴费,仅报名未经缴费确认的考生报名无效。
  3.考生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5.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6.报考公安、监狱、戒毒管理人民警察职位和特殊职位的考生,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按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体能测试或特殊职位专业考试。
  7.缴费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招录职位(不含选调生)不组织考试,取消该职位的录用计划(含通过体能测试的人民警察职位和通过专业考试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特殊职位),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职位。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在报名期间适时公布各招录职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缴费确认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将于3月14日15时前通过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公布,提醒考生要及时查看本职位报考情况。已报考因缴费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职位的考生请于3月15日8时30分至14时30分登录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逾期未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后果自负。
>>2014年吉林省公务员考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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