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2014注册税务师考试报考条件

时间:2014-02-28 14:52:00   来源:开云网页版     [字体: ]
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摘自《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人发〔1996〕116号)

  第七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
  (一)经济类、法开云kaiyun(中国)类大专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开云kaiyun(中国)类大开云kaiyun(中国)本科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六年。
  (二)经济类、法开云kaiyun(中国)类大开云kaiyun(中国)本科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开云kaiyun(中国)类第二开云kaiyun(中国)士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四年。
  (三)经济类、法开云kaiyun(中国)类第二开云kaiyun(中国)士或研究生班毕业后,或获非经济类、法开云kaiyun(中国)类硕士开云kaiyun(中国)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两年。
  (四)获得经济类、法开云kaiyun(中国)类硕士开云kaiyun(中国)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一年。
  (五)获得经济类、法开云kaiyun(中国)类博士开云kaiyun(中国)位。
  (六)人事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摘自《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人发〔1999〕4号)

  第六条 对非经济类、法开云kaiyun(中国)类大专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八年者,可报名参加注册税务师全部科目的考试。
  第七条 对于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了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中级专业职务或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一年,可报名参加注册税务师全部科目的考试。
  第八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法律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税收工作满两年者,可免试《税法(一)》、《税法(二)》和《财务与会计》三个科目,只参加《税务代理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两个科目的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