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部分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有关规定,从公共科目笔试合格考生中,按笔试分数排序依次递补以下面试人员。
考生姓名 |
准考证号 |
报考职位名称 |
职位代码 |
笔试分数 |
李超 |
145137741206 |
政策法规司 |
0401002001 |
115.50 |
韩天宇 |
145170220325 |
业务司 |
0401003001 |
121.30 |
请递补考生按照《国家宗教事务局2014年公务员面试公告》要求按时参加面试,并于面试当天携带有关资格复审材料备查。
联系电话:010-64095283。
国家宗教事务局
2014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