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注册税务师《税法一》教材变动解析及考试特点

时间:2014-01-17 11:27:00   来源:开云网页版     [字体: ]

  一、2014年教材结构及变化
  总体情况:
  结构上:变化较大,新增第三章“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共10节。
  2014年税法(一)教材为9章。
  (二)各章主要变化如下:
  第二章增值税:
  1.79页,旅店业和饮食业纳税人销售非现场消费的食品,属于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可以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缴纳增值税。该政策于自2013年5月1日起实行。
  2.83页,增加应税服务
  3.增加了11%的交通运输业,6%的服务业
  4.93页,自2013年4月1日起,国内印刷企业承印的经新闻出版社主管部门批准印刷且采用国际标准书号编序的境外图书,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
  5.97页,新增一些免税项目,如“公司+农户”经营模式。
  6.111页,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企业性单位免征增值税
  7.115页,新增销项税额的特殊销售额中,直销企业增值税销售额确定
  8.117页,调整运输费进项税处理
  9.118页,消费品不得抵扣问题
  10.126页,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增值税留抵税额处理
  11.131页,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12.136页,自2013年7月1日起,油气田企业从事煤层气、页岩气生产,以及为生产煤层气、页岩气提供生产性劳务应缴纳增值税。
  13.162页,出口企业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提供收汇资料的有关问题
  第三章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全部是新增内容
  第四章消费税:
  1.218页,工业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下列行为视为应税消费品的生产行为,按规定征收消费税:将外购的消费税非应税产品以消费税应税产品对外销售的;将外购的消费税低税率应税产品以高税率应税产品对外销售的。
  2.229页,明确了销售啤酒、黄酒收取的押金,按一般押金的规定处理
  3.234页,外购应税消费品扣除范围
  4.236页,自2012年9月1日起,委托方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不属于直接出售,需按照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5.238页,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应当自海关填法发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
  6.242页,调整了石脑油、燃料油消费税退税政策
  7.240页,补充了钻石及钻石饰品零售环节征消费税
  第五章营业税:
  1.248页,征税范围的基本规定
  2.252页,起征点:对营业税纳税人中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营业税
  3.252页,自2013年8月1日起,除铁路运输业外的其他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如广告、播映)在全国范围内营改增。
  4.260页,纳税人投资政府土地改造项目有无营业税问题
  5.275页,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销售不动产的同时一并销售的附着于土地或者不动产的固定资产中,凡属于增值税应税货物,征收增值税。
  第六七八九章,基本没有实质性变化
  
  二、考试特点、题型、题量

题型(四种)

单选

多选

计算

综合

合计

题量

40题

30题

2大题(每答题4小题)

2大题(每答题6小题)

90题

分值

40分

60分

16分

24分

140

总分140分 及格线84分

  (一)均为选择题方式,答案均答在答题卡上面;
  (二)全面考核(章章有题,覆盖率100%),重点突出。
  (三)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侧重应用与操作,考试涉及基础理论、税法政策、操作运用三大部分内容;
  (四)总体难度较以往上升,综合性比较强,跨章节题目在计算、综合题型,甚至单选、多选题出现,要加以高度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