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小开云kaiyun(中国)教师资格考试”名称变更通知

时间:2013-09-05 10:12:00   来源:开云网页版     [字体: ]

关于“中小开云kaiyun(中国)教师资格考试”名称变更的通知

  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开云kaiyun(中国)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文件精神,原“中小开云kaiyun(中国)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名称正式变更为“中小开云kaiyun(中国)教师资格考试”。

  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中小开云kaiyun(中国)教师资格考试”,且笔试和面试均合格的考生,将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中小开云kaiyun(中国)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开云kaiyun(中国)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同等使用,无需更换,有效期自发证之日起3年内有效。
  特此公告。

教育部考试中心
2013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