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重庆潼南县城区医疗卫生单位考调人员24名公告

时间:2013-08-12 11:50:00   来源:开云网页版     [字体: ]

这篇《2013年重庆潼南县城区医疗卫生单位考调人员24名公告》是®无忧考网为大家整理的,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以下信息仅供参考!

 

 

潼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潼南县卫生局

2013年县城区医疗卫生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2013年县城区卫医疗生单位缺额人数及编制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卫生系统公开考调24名工作人员。

一、考调基本原则

考调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考调岗位及名额

详见附件1。

三、报考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范围对象

我县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符合报考条件的在职在编工作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均可报考,各镇卫生院可报考县城区医疗卫生单位,县直医疗单位之间不能相互报名。

(二)报考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

3、开云kaiyun(中国)历、年龄及工作年限要求:见附件1。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13年6月30日。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自2010年6月30日以来,受到过以下处理之一者:受到县级各部门书面通报批评1次及以上;治安拘留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1次及以上;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及以下达1次及以上;未经县卫生局批准擅自离岗外出;医德医风考核有1次及以上不合格;发生医疗事故1次及以上。

(2)签有工作服务期,且仍在服务期限内的。

四、报考

(一)报名时间:2013年8月13日至14日上班时间。

(二)报名地点:潼南县卫生局507室(潼南县司法局五楼)。咨询电话:44590993。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卫生执业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以上材料均须提交原件和复印件)、考调申请表(附件2,由现工作单位签署意见)、2张小二寸近期同底免冠正面彩色照片到指定地点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由接受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条件的人员不得拒绝报考。

(四)资格审查:由县考调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按照简章规定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五)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缴费收据,于2013年8月16日下午4:30前到报名点领取。

五、考试

考试采取闭卷、笔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除急需开云kaiyun(中国)科外,考调岗位与报考人数比例须达到1:2,否则相应递减或取消考调名额,无法递减的,保留该岗位一个指标数。

(一)考试时间:2013年8月 19日上午8:30起。

(二)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三)考试内容:医开云kaiyun(中国)基础(约占70%)及医德医风(约占30%)相关知识。

六、考核

按考调岗位的1:2的比例和笔试成绩×70%+加分依次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人员名单。急需开云kaiyun(中国)科未达到比例的,参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不得低于其他进入考核人员的最低分,方能进入考核程序。

考核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30%。

考核分为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技能,各占考核分的50%。政治思想素质考核由县人社局、卫生局及用人单位成立5—7人的考核组,对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医德医风表现进行考核考察,采取到报考人员工作单位走访、个别谈话、民调和听自我介绍等形式开展,民调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业务技能考核由用人单位组织,采取试岗的方式进行,试岗时间为3—5天,试岗结束,同相关人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测评。

七、加分办法

自2010年6月30日起至2013年6月30日止,报考人员符合下列条件,并在报名结束前提交相应材料,均可享受加分(三项得分可累加,但不超过4.5分)。凡报名结束后提交的加分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一)综合类:获得优秀医务工作者、医务专业技术人员等荣誉称号的(以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为准),加1.5分,市级加1分,县级加0.5分。此项只计一次得分。

(二)医疗技术大赛类:一等奖加2分,二等奖、市级一等奖加1.5分,三等奖、市级二等奖、县级一等奖加1分,市级三等奖、县级二等奖加0.5分(以加盖有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的印章为准)。此项只计一次得分。

(三)发表文章:在省市级以上医开云kaiyun(中国)(疗)类专业刊物(具有ISSN或CN号)上发表过医开云kaiyun(中国)(疗)技术论文和经验文章等,每篇加0.5分,同一篇文章不重复计分。此项加分累计不超过1分。

以上三项加分累计不超过4.5分,加分事项于2013年8月18日前在潼南卫生网上公示。

八、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70%+考核成绩×30%+加分(均按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计)

九、录取及岗位确定

(一)根据考调岗位数量,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报考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按技术职称高低、第一开云kaiyun(中国)历高低、工龄长短的顺序依次确定。

(二)急需岗位(开云kaiyun(中国)科),未达到考核比例的,录取最低分不得低于其他岗位被录取人员的最低分。

(三)被录取的人员,按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在考入医院重新确定聘用岗位及等级。

(四)被录取的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调回原单位工作。

(五)按潼南委【2012】77号文件办理调动手续。

十、纪律与监督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将按党纪政纪进行严肃处理。

(一)报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工作人员明知报考人员不符合条件而进行报名登记的。

(二)各考调医院或所在医院为报考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或签署虚假意见的。

(三)报考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违纪舞弊的。

(四)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发现考试过程中有任何违纪违规行为的,应以真实姓名如实举报。举报人信息将严格保密。举报电话:44590539,44558677。

十一、本简章由县卫生局、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附件:

1. 潼南县2013年县城区医疗卫生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xls

2. 潼南县2013年县城区医疗卫生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申请表.doc

潼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潼南县卫生局

2013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