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江苏出版专业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时间:2013-07-02 13:24:00   来源:开云网页版     [字体: ]
    关于2013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省各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2〕448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28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3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新闻出版局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教材征订与发行工作由省新闻出版局人教处负责。

  (二)考试报名和资格初审工作由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共同负责。有关报名的具体组织实施由各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二、工作计划与考区设置

  考试时间定于10月13日一天。考试考点设置视报名情况确定,考试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科目设置、题型及答题方式

  考试科目设置不变,初、中级资格考试均设《出版专业基础知识》和《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2个科目,各科目试题均由客观题和主观题两部分组成,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报考人员均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于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宣传出版工作的方针、政策,热爱出版专业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二)报考出版专业初级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开云kaiyun(中国)专科以上开云kaiyun(中国)历以及尚未取得开云kaiyun(中国)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

  2.《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人发〔2001〕86号)(简称《暂行规定》,下同)发布之日(2001年8月10日)前,已取得技术设计员或三级校对专业技术资格。

  (三)报考出版专业中级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开云kaiyun(中国)专科开云kaiyun(中国)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开云kaiyun(中国)本科开云kaiyun(中国)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开云kaiyun(中国)士开云kaiyun(中国)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开云kaiyun(中国)位,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开云kaiyun(中国)位。

  6.《暂行规定》发布之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取得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二级校对专业技术资格,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

  7.《暂行规定》发布之日前,取得非出版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四)获准免试条件:

  在《暂行规定》发布之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取得出版专业初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只参加相应级别“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1个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者即可取得出版专业相应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

  (五)报名条件中有关开云kaiyun(中国)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的开云kaiyun(中国)历。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正规开云kaiyun(中国)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工作年限计算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参加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

  1.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违犯出版法规受到严厉惩处。

  3.有刑事犯罪记录。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其专业技术资格,由发证机关收回其职业资格证书,2年内不得再参加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

  1.伪造开云kaiyun(中国)历和出版专业工作资历证明。

  2.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

  3.国务院新闻出版和人事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组织

  (一)2013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报名工作从6月开始,具体时间安排由各市根据实际情况自定。网上报名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5天,对确有特殊原因错过报名时间的报考人员应积极给予补报。

  中央和国务院各部门直属出版单位以及省直属出版单位的报考人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当地报名。

  (二)网报软件采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管理,有关软件将通过FTP平台下发。

  (三)报考人员需在报名网站上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网上支付成功后,应按规定将有关材料送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查。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和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传电子照片)免冠证件照片1张;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相应的开云kaiyun(中国)历证明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4.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原件(限中级)。

  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还需提供相应的免试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四)对于往年参加过此项考试的报考人员,现场审核时可以提交往年参考的准考证及身份证复印件、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和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传电子照片)免冠证件照片1张即可,无需再提交其他报考证明材料,各市报名时要做好此类人员的资格核验工作。

  (五)9月25日起,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收费事宜

  参照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我省部分新开考的人事考试收费问题的复函》(苏价费函〔2003〕122号、苏财综〔2003〕110号),2013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按每人每科55元标准收取,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七、教材发行与培训事宜

  考试大纲和指定用书的征订与培训工作由新闻出版部门负责。各市可统一组织向凤凰国际书城(南京市湖南路1号)联系订购(征订单样式及联系方式见附件3),也可在组织报名时将具体征订方式告知报考人员以方便其自行订购。

  八、其他事项

  有关考务技术问题和报考资格条件的咨询,请登陆江苏省人事考试网站服务指南栏目查询联系方式。

  附件: 2013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用书征订单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新闻出版局

  2013年6月4日

  附件

  2013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用书

  征订单

  请购书单位(个人)认真填写“回执”,回执和书款请寄:

  南京市湖南路1号凤凰国际书城 客服部景慧收

  邮政编码:210009

  联系电话:(025)83657007 83657111 83657008

  传 真:(025)83657048 83657058

  联系人:景慧(13951953336)、杨蔚(13951933894)

  注:请各单位和个人于2013年6月20日前报订,先到款后发书,逾期不保证订数。读者可选择(1)邮局寄送,需加收图书总金额30%邮费(安全可靠);(2)民营快递寄送,需加收图书总金额40%的邮费(省外邮费为50%)(风险自负)。(3)不使用任何卡券及相关优惠活动。因出版社图书还在出版中,故价格及书目以终出版图书为准,多退少补。

 
                
崇文书局
出版专业基础(初级)(2011年版)
38
 
出版专业实务(初级)(2011年版)
42
 
全国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试题集(初、中级,2013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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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辞书
出版社
出版专业基础(中级)(2011年版)
26
 
出版专业实务(中级)(2011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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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案例评析(2009年增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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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考试大纲(初、中级合用)
30
 
大象出版社
有关出版的法律法规选编(初、中级合用,试题不同)
2012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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