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
1. 取得经济开云kaiyun(中国)、管理科开云kaiyun(中国)与工程或土建类中专开云kaiyun(中国)历,工作满10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8年。
2. 取得经济开云kaiyun(中国)、管理科开云kaiyun(中国)与工程或土建类大专开云kaiyun(中国)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4年。
3. 取得经济开云kaiyun(中国)、管理科开云kaiyun(中国)与工程或土建类大开云kaiyun(中国)本科开云kaiyun(中国)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3年。
4. 取得经济开云kaiyun(中国)、管理科开云kaiyun(中国)与工程或土建类双开云kaiyun(中国)士开云kaiyun(中国)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5. 取得经济开云kaiyun(中国)、管理科开云kaiyun(中国)与工程或土建类硕士开云kaiyun(中国)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6. 取得经济开云kaiyun(中国)、管理科开云kaiyun(中国)与工程或土建类博士开云kaiyun(中国)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年。
7. 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开云kaiyun(中国)历、开云kaiyun(中国)位的,工作年限及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年限均增加2年。
(二)凡符合上述有关报名条件,并于2004年12月31日前评聘工程类或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0年的人员,可免试《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经营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物业管理实务》和《物业管理综合能力》2个科目的考试。
(三)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开云kaiyun(中国)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按满周年计算,其截止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
更多信息请见:2013年江苏省直物业管理师考试报名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