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执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参加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
(一)取得经济开云kaiyun(中国)、管理科开云kaiyun(中国)与工程或土建类中专开云kaiyun(中国)历,工作满10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8年。
(二)取得经济开云kaiyun(中国)、管理科开云kaiyun(中国)与工程或土建类大专开云kaiyun(中国)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4年。
(三)取得经济开云kaiyun(中国)、管理科开云kaiyun(中国)与工程或土建类大开云kaiyun(中国)本科开云kaiyun(中国)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3年。
(四)取得经济开云kaiyun(中国)、管理科开云kaiyun(中国)与工程或土建类双开云kaiyun(中国)士开云kaiyun(中国)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五)取得经济开云kaiyun(中国)、管理科开云kaiyun(中国)与工程或土建类硕士开云kaiyun(中国)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六)取得经济开云kaiyun(中国)、管理科开云kaiyun(中国)与工程或土建类博士开云kaiyun(中国)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年。
(七)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开云kaiyun(中国)历、开云kaiyun(中国)位的,工作年限及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年限均增加2年。
(八)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符合《物业管理师制度暂行规定》有关报名条件,并于2004年12月31日前,评聘工程类或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0年的人员,可免试《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经营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物业管理实务》、《物业管理综合能力》2个科目的考试。
更多信息请见:2013年贵州物业管理师考试报名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