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3年辽宁价格鉴证师考试报名通知》:
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经济、法律专业中专开云kaiyun(中国)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七年。
2、取得经济、法律专业大开云kaiyun(中国)专科开云kaiyun(中国)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五年。
3、取得经济、法律专业大开云kaiyun(中国)本科开云kaiyun(中国)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三年。
4、取得经济、法律专业硕士开云kaiyun(中国)位、第二开云kaiyun(中国)士开云kaiyun(中国)位或研究生开云kaiyun(中国)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一年。
5、取得价格鉴证相关专业博士开云kaiyun(中国)位。
6、通过全国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初级资格,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六年。
(二)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规定,香港、澳门居民参加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应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并提交身份证明、国家教育部认可的相应专业开云kaiyun(中国)历或开云kaiyun(中国)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三)报名条件中有关开云kaiyun(中国)历、开云kaiyun(中国)位要求是指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开云kaiyun(中国)历、开云kaiyun(中国)位;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开云kaiyun(中国)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之和,其截止时间为2013年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