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
1、取得经济开云kaiyun(中国)、管理科开云kaiyun(中国)与工程或土建类中专开云kaiyun(中国)历,工作满10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8年。
2、取得经济开云kaiyun(中国)、管理科开云kaiyun(中国)与工程或土建类大专开云kaiyun(中国)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4年。
3、取得经济开云kaiyun(中国)、管理科开云kaiyun(中国)与工程或土建类大开云kaiyun(中国)本科开云kaiyun(中国)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3年。
4、取得经济开云kaiyun(中国)、管理科开云kaiyun(中国)与工程或土建类双开云kaiyun(中国)士开云kaiyun(中国)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5、取得经济开云kaiyun(中国)、管理科开云kaiyun(中国)与工程或土建类硕士开云kaiyun(中国)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6、取得经济开云kaiyun(中国)、管理科开云kaiyun(中国)与工程或土建类博士开云kaiyun(中国)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年。
7、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开云kaiyun(中国)历、开云kaiyun(中国)位的,工作年限及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年限均增加2年。
免试科目条件及审批手续
(一)免试科目条件
符合上述报考条件,并于2004年12月31日前,评聘工程类或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0年的人员,可免试《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经营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物业管理实务》、《物业管理综合能力》2个科目的考试。
(二)审批手续办理
1、符合免试科目的报考人员,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通过“资料下载”快捷按钮下载打印《资格考试科目免试申报表》,填写后到规定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2、驻沈的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称处办理科目免试审批手续;其他报考人员到单位所在市、绥中县人事职称管理部门办理。
更多信息请见:2013年辽宁物业管理师考试报名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