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考网为广大考生整理了2013年山东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供广大考生参考:
各市人事考试中心:
根据审计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13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及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审考办字〔2013〕2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2013年度人事考试计划的通知》(鲁人社字〔2012〕876号),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将2013年度初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3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10月13日举行。初、中级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 9:00-11:30 审计专业相关知识
下午:14:00-16:30 审计理论与实务
二、考试成绩管理
初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为非滚动考试,应试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所有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三、报名条件
按照《审计署、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审人发〔2003〕4号)的规定,报名条件如下:
(一)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及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无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从事审计、财经工作。
(二)参加初级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开云kaiyun(中国)历。
(三)参加中级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开云kaiyun(中国)专科开云kaiyun(中国)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开云kaiyun(中国)本科开云kaiyun(中国)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开云kaiyun(中国)士开云kaiyun(中国)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开云kaiyun(中国)位,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开云kaiyun(中国)位。
报名条件中所称的从事审计、财经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
四、报名工作安排
(一)为便于考试报名和相关工作的统一开展,应试人员须通过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rsks.sdrs.gov.cn)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报名时间统一定为5月21日9:00-5月29日1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网上缴费时间定于5月23日9:00-5月31日1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请应试人员根据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报名时,应试人员应按属地原则正确选择居住(或单位)所在地为报考考区(准考证、合格证书由该市人事考试机构发放)。
(二)资格审查工作按属地原则进行,各市可根据情况自行确定资格审查开始时间(不得早于5月22日9:00),截止时间统一定于5月30日16:00。各市应于5月17日前将审核点信息汇总表(见附件)加盖公章报省人事考试中心,同时通过协同平台上报电子版。各市要严格报名审核工作,妥善保管应试人员报名材料。
应试人员可登陆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2013年度初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经单位审核、盖章后,到各市人事考试机构指定地点办理审核、确认手续。应试人员应提供的材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单位审核盖章后的《2013年度初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审核表》(一式两份);开云kaiyun(中国)历(开云kaiyun(中国)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相关工作年限证明。应试人员资格审查通过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的,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各市务必将审核的方式、时间、地点和领取准考证的相关事宜通知到每一位应试人员,确保应试人员顺利报名和参加考试。
(三)我省初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济南、青岛、泰安、临沂、滨州五个市设置考区,其中济南、淄博、聊城的应试人员在济南参加考试;青岛、烟台、潍坊、威海的应试人员在青岛参加考试;泰安、济宁、莱芜、菏泽的应试人员在泰安参加考试;临沂、枣庄、日照的应试人员在临沂参加考试;滨州、东营、德州的应试人员在滨州参加考试。
(四)应试人员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五、收费标准
按照鲁价费发〔2004〕196号文件规定,考务费每人每科52元。请各市于10月10日前按鲁人发〔2003〕25号文件规定将应上缴省里的考务费上缴至省财政专户。
各市要按照省统一部署,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认真审核报名条件,切实做好报名组织工作,确保2013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顺利进行。对违反考试纪律和有关规定的行为,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关于2013年度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计局,省直各部门(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根据审计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13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及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审考办字〔2013〕2号)和《高级审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人发〔2002〕58号)有关要求,现将2013年度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考试要求。2013年度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的报考范围、报名条件、报名组织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0年度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0〕81号)有关规定执行。其中,任职年限及从事审计工作年限截至日期为2013年12月底。相关文件信息和表格样式,可登陆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机关子站,进入“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和山东省审计厅网站()网上服务,进入“职称考评”栏目查询、下载。
二、报名及考试时间和地点。各市、有关单位呈报部门请于2013年5月15日至31日统一到省审计厅人事处办理报名审核手续。地址:济南市共青团路88号;联系人:刘晓敏,联系电话:86199907。
考试时间为2013年10月13日,上午9:00—12:00考《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下午14:00—17:00考《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三、严肃考试纪律。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及有关规定,应试人员不得伪造、涂改有关证件及证明,要严格遵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审计部门有关考试规定,不得违反考场纪律,否则取消考试资格,并在2年内不得参加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考试机构通知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或解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审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把好申报资格审核关,认真做好考试考务工作,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对违反规定的,要按照《关于处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违反政策纪律问题的暂行规定》(鲁人职〔1994〕9号)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