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合同范文:劳务派遣合作协议书
甲方:青岛启航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0532-89089365 、89089369
通讯地址:青岛市城阳区正阳路277号天一广场9-1-401室
邮编: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联系电话: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地:
邮编:
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信双赢、平等互利、诚实守信、自愿合作的原则,为一个共同理想加强团结合作、开创合作经营的新局面。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对象:外地及本地的劳动局、中介机构和各类大中专院校等机构。
二、委托内容:甲方为乙方提供招工信息;乙方为甲方输送劳务人员。
三、合作条件:甲方及时为乙方提供招工需求信息,乙方为甲方输送合格劳务人员,输送人员由甲方负责安置。
三、劳务费分配及支付 :
1、按在职人员每人每月 元计算;
2、乙方输送的人员在甲方所派遣的企业工作期间,所发生的所有劳务纠纷和工伤由甲方负责处理。
3、每月月底按本月实际发放工资的人数为准,核对上月输送劳务人员名单,次月初结算,周六、周日顺延,每次不超过5日。
4、以汇入银行卡的方式结算,需提供发票。
四、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及时准确的将招工信息以传真、快件和E-mail的形式传给乙方;
2、甲方会对乙方输送劳务人员进行岗前培训,乙方在招工方面遇到的问题,甲方可以协助解决,使乙方招聘工作正常运转;
3、甲方接到乙方输送劳务人员的通知后,立即负责安排接站、入厂及宿舍方面的事宜,并将相关信息回馈乙方;
4、甲方应对乙方所输送的劳务人员做好跟踪服务工作,将乙方劳务人员流失率降到低,增加稳定性;
5、甲方应按协议规定的时间及时无误的与乙方做好名单的核对工作,并足额支付代理费给乙方。
五、乙方义务:
1、乙方必须以甲方提供的信息为准,全权负责招聘工作中的宣传发动、报名登记、验收招聘、劳务输送等相关信息,不准使用欺诈、骗人等不法手段;
2、乙方在输送劳务人员的前一天,应根据购票的实际人数将劳务人员信息(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身份证号、安置的单位、电话)及到达时间提供甲方。
3、乙方应按甲方的招工需求提供劳务人员,否则,出现不合格或与实际不相符的所产生的费用自理;
4、乙方在安排劳务人员时,应携带身份证、户籍证明等相关证件。
5、输送人员一年内累计达到500人以上,甲方于当年12月底给予乙方性给予定额的奖励。
三、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协议给乙方及时提供信息,从而影响乙方的招聘工作无法开展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未能如期足额支付代理费用给乙方,拖延一天,付给乙方1%的滞纳金。
3、乙方未按本协议规定组织宣传、开展招聘工作造成的后果,甲方不予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乙方未按甲方提供的信息发布并与青岛地区其他方合作的,造成的严重后果,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扣发代理费(处理完善后予以结算)。
四、协议期限
1、 协议为期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 如一方决定在上述协议期满终止合作,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3、 如未接到书面通知,则视为本协议自动延长一年。
五、协议效力
(1) 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商定可附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盖章(签字): 盖章(签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