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河南焦作会计职称考试报名通知

时间:2013-04-09 11:17:00   来源:焦作市财政局     [字体: ]

®无忧考网为广大考生整理了2013年河南焦作会计职称考试报名通知,供广大考生参考:

  根据省豫会办【2013】1号文件精神, 201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含高级、中级、初级)全部实行考生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报名。现将我市报名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4月10号到4月28日。市区现场受理资格审查、缴费和报名确认时间:4月22至4月28日。各县报名及现场受理时间同市直,地点见各县财政部门通知。

  二、网上报名网址: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会计行业管理网(http://www.acc.gov.cn)

  三、考试时间:初级9月14日至20日(经省财政厅确定焦作市2013年度初级会计资格考试实行无纸化试点考试);中级10月26日--27日上午;高师10月27日上午。

  四、报名方式:考生报名时需携带经单位审查签章的“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开云kaiyun(中国)历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到各级财政部门指定地点报名。

  五、市区现场报名确认地点:市财政局西侧一楼“会计服务大厅”。

  考试报名条件不变,具体考试详情登录焦作市财政局网站财政公告栏目查询。

  关于印发201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直各单位:

  根据省会考办〔2013〕1号《关于印发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无纸化考试将扩大试点范围,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定于2013年9月举行;中级资格、高级资格考试定于2013年10举行。

  我市2013年为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试点。现就我市201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1、初、中级考试报名

  报名条件如下:

  (一)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开云kaiyun(中国)历。

  (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开云kaiyun(中国)专科开云kaiyun(中国)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开云kaiyun(中国)本科开云kaiyun(中国)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开云kaiyun(中国)士开云kaiyun(中国)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开云kaiyun(中国)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开云kaiyun(中国)位。

  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开云kaiyun(中国)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

  2、高级会计师报名

  报考条件:全省范围内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已取得会计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包括财政税收专业经济师、审计师),符合我省高级会计师资格申报条件或破格条件,从事会计或相关专业的在职人员,符合《河南省高级会计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豫人社职称〔2011〕15号)规定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二、报名方式、报名时间、地点及流程

  按照全国会计考办的统一部署,2013年度初、中、高级会计师考试全面实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4月10—4月28日。

  2、报名流程:考生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会计行业管理网(http://www.acc.gov.cn)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打印报名表格,报名表需单位盖章。报名注册成功后,报考人员持单位盖章的报名信息表,并携带开云kaiyun(中国)历(或开云kaiyun(中国)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中级职称证书及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到市会计考办及各县(市)财政局指定的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确认后再办理交费手续。

  全市现场集中受理资格审查、缴费和报名登记确认时间:2013年4月22日—4月28日。

  3、报名地点: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市直、中央、省驻焦单位及各城区考生的报名组织工作由市会考办负责。初、中级考点统一设置在焦作市。

  市区报名点:市建设东路86号--市财政局西侧一楼“焦作市会计人员服务大厅”处,咨询电话:3121204。

  所有报考高级会计师的考生均需到市级报名点进行报名确认;

  各县(市)报考初、中级的考生到当地财政局进行报名确认。

  各县(市)应于2013年5月3日前完成本地区考试报名工作,并将报名资料汇总报送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三、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为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为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

  3、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采取开卷笔答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试者运用会计、财务、税收等相关的理论知识、政策法规,分析、判断、处理会计业务的能力和解决会计工作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

  参加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

  参加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取得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证在全国范围3年内有效。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的人员,须持有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参加具有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方可获得高级资格证书。

  四、考试大纲及考试辅导用书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会计考办)将修订印发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用于2013年度考试。

  五、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试点范围

  按照省厅确定的2013年度初级会计资格无纸化考试试点范围和批次等相关情况,焦作市、鹤壁市、许昌市、漯河市2013年实行初级会计资格无纸化考试。

  六、考试时间

  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于9月14—20日举行(共7天、14个批次);中级资格、高级资格考试于10月26~27日举行。

  初级资格《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间调整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间调整为1.5小时,两个科目考试时间共计3.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分别计算考试成绩。

  中级资格、高级资格各科目考试时间不变。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考生,在一个考试年度内只能报名参加考试。

  六、报名资格审查

  各报名组织机构在组织本辖区考试报名工作时,必须严格执行规定的报名条件,认真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不得随意放宽报名条件。报名资格审查中,必须审查报名人员的报名表、开云kaiyun(中国)历证书、居民身份证和会计从业资格证的原件,不得以复印件代替原件进行审查。

  各县(市)报考中级资格的人员,继续实行由各县(市)财政局会计科进行初审,市会考办对中级报考人员资料进行复审的方式。

  对于报名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严格按照省会计考办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如遇特殊问题,请及时向市会计考办反映,不得自作主张。

  七、收费标准

  本着“以考养考、以收抵支、合理收费”的原则,考试报名费按照省财政厅豫财会〔2003〕82号文件规定,每科按40元标准收取;高级会计师考试收费标准在新标准未下发前,仍按旧办法执行,每人100元,不得以任何理由乱收费。

  附件:1、2013年度河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一览表

  2、2013年度河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级别、科目、批次、时间安排表

  二○一三年四月八日

  附件1:

报考级别

报名条件

初级资格

具备高中以上开云kaiyun(中国)历

中级资格

  1. 1、 取得大开云kaiyun(中国)专科开云kaiyun(中国)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 2、 取得大开云kaiyun(中国)本科开云kaiyun(中国)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 3、 取得双开云kaiyun(中国)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 4、 取得硕士开云kaiyun(中国)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 5、 取得博士开云kaiyun(中国)位。

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 1、 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 2、 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规定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 3、 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 4、 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附件2:

  2013年度河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级别、科目、批次、时间安排表

  2013年度河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一览表

考试日期

初级资格

中级资格

高级资格

1026 (星期六)

9:0012: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9:0012:00

中级会计实务

14:0016:30

财务管理

1027 (星期日)

9:0011:30

经济法

8:3012:00

高级会计实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