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2013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

时间:2013-03-18 11:09:00   来源:开云网页版     [字体: ]
根据《黑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黑财会〔2005〕7号),黑龙江2013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由财政部统一制定并公布。

  县级以上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颁发和管理。各考试组织部门应当公布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报考办法、考试科目、考务规则及考试相关要求,并在每个季度终了后10日内将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情况报省财政厅。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单有效期为6个月。